国务院研究室(1988年8月——)
摘要:根据 1988年 10月 8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研究室“三定”方案》,国务院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重点政策的调查研究;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经济宣传和新闻发布;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根据 1988年 10月 8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研究室“三定”方案》,国务院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重点政策的调查研究;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经济宣传和新闻发布;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调整及变化
根据 1988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务院设立研究室,作为其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设:宏观经济组、农村经济组、财金贸易组、工业交通组、教科文卫组、新闻信息组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