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股份制企业内部发行股票试行办法
摘要:为深化企业改革,规范股份制企业内部筹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支持经济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方法。在省内部注册的股份制企业内部发行股票,必须遵守本方法。内部发行股票的行业,必须是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一定规模的净资产,并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凡内部发行股份的股票制试点企业,必须报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的程序是:申请内部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先将有关材料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联审办公室,由联审办公室依据试点企业情况分送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