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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份制试点的进展与成效

1992-02-29 17:05 中改院

摘要: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实验场和排头兵,在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建立、完善证券市场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早在1986年10月,深圳市政府就指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的暂行规定》,正式开展了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探索。截止1991年底,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股份公司136家,其中属于企业股份制改组的45家,属于新建的股份有限公司91家。股份公司的运行机制与现行国营企业机制相比,具有更强的活力和生命力,据对84家股份公司的统计:1989年资金利润率平均为16.77%,高于全市工业企业13.73%的资金利润率水平。股份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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