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一九九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请示的通知
摘要: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38号)中有关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的精神,我们于一九九○年十二月发布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试点。目前已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国家机关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
摘要: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38号)中有关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的精神,我们于一九九○年十二月发布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试点。目前已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国家机关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