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石: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摘要:同志们:在刚刚过去的一九九一年,广大政法干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成绩是显著的。面对国际形势剧烈动荡的冲击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我们国家保持了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广大干警和武警官兵为此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政法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多数地方治安秩序较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刑事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
同志们:
在刚刚过去的一九九一年,广大政法干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成绩是显著的。面对国际形势剧烈动荡的冲击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我们国家保持了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广大干警和武警官兵为此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政法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多数地方治安秩序较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刑事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一九九二年政法工作总的任务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去年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一九九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文件,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无疑对中国有一定影响,但并不可怕,因为我们在国际上从不依附于他人,从来都采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革命时期是这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这样。当然,我们党在历史上得到过国际上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受到过一些不好的影响,使革命事业遭受损失,但是我们都自己总结改正了。我们党有自我批评的精神,毛泽东同志说过,这是我们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一个主要标志。党的历史上有过两次全党范围的自我批评,其影响是很了不起的。一次在革命时期,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克服了王明路线和党内其他错误倾向,最后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统一了全党的思想,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次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指导思想,在全党范围充分发扬民主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作出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作了结论。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作出了实事求是的公正的评价,维护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在新的条件下统一了全党的思想,稳定了全党和全国的大局,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十二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从实践到理论都有很大发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我们又注意改正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缺点,更加强调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经济经过治理整顿,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和群众的联系逐步加强。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制定,更加突出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去年,党中央先后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三届八中全会,重点研究解决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问题。这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必将使国内形势更加稳定,越来越向好的方面发展。总之,我们有自己的特点和无可比拟的优势。我们的党和人民完全有能力顶住任何风浪,继续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防止和平演变,归根到底在于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关键是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最根本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指出,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在于能够更快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蒂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经济建设是我们的工作中心,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对于这一点,必须扭住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只要不打世界大战,只要不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我们就要埋头搞建设。即使战争打到我们头上,打完仗回过头来还要搞建设。我们就是要硬着头皮把经济搞上去,就那么一个大局。我们所谓照顾大局,第一个大局就是这个,一切都让路!这十几年,我们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风浪,根本的一条就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在本世纪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我们国家的前途、命运如何,最根本的还是看我国的生产力发展得怎样。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极为关键的十年,现在已经进入第三年了,我们必须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专心致志地进行经济建设。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都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一点我们每个同志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也是辩证统一的,我们必须有完整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它们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割裂开来的。当然,我们在各条战线上工作的同志,都有自己侧重的方面,但无论抓哪条战线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对党的基本路线的完整的认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遵循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
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社会稳定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无论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秩序混乱的情况下搞成现代化。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如果动乱不止,无论对我们自己,还是对国际社会,都将是一场极大的灾难。因此我们说,稳定压倒一切。当前,我国政治是安定的,社会是稳定的。近几年,国际国内活生生的事实进一步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国家建设和人民幸福是多么重要!我们必须万分珍惜来之不易的政治局面,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应当看到,国内不安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有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警惕,决不能掉以轻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仍然要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上抓紧抓实抓好。从根本上来说,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兢兢业业地抓好经济工作,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尤其是对于工作和生活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的那一部分群众,要给以特别的关注,及时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要抓好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增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社会主义信念;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对停产半停产和效益差的企业,以及其他有类似情况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对于那些容易引发闹事的矛盾和纠纷,一定要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于一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都要力求有预见,充分做好防止和处理的准备工作。
二、运用法律武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去年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进一步阐明了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和方针政策;同时,对维护城乡社会治安,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这两次会议的精神,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政法部门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发展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创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page](一)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斗争。实践证明,打击经济犯罪,关系到改革开放能不能健康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不能顺利进行;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败,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的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指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排除阻力和干扰,以反贪污贿赂为重点,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要牢固树立惩治经济犯罪是为经济建设直接服务的观点,及时办理、办好各种经济案件。要坚决纠正“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现象。在办理案件.尤其是办理国营大中型企业、科技领域和乡镇企业的案件中,要处理好打击犯罪和保护合法经营、合法权益的关系。要严格区分经济交往中正当业务往来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和有争议的案件,要慎重研究,及时请示报告。要改进工作作风和办案方法,讲求办案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避免孤立办案和就案办案。同时,有关政法部门要认真研究打击经济犯罪中出观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需要,该做司法解释的尽快做出司法解释;需要立法的,主动建议立法机关修订或制定法律。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加强经济领域的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制约和引导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是政法部门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方面。在当前经济纠纷相对增多的复杂情况下,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水平,尤为重要。我们要通过各种执法活动,努力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适合国营大中型企业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经济秩序的形成和发展。对违反国家经济管理制度,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非法经营活动,要坚决给予经济制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保障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要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处理好事关国营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发展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好事关完善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等农村基本政策的各类案件,保护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经济成分的健康发展。要坚决抵制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公正裁决,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要依法审慎地处理好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为扩大开放提供法律保障。
(三)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经济秩序的综合治理。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经济生活按照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协调、有序、稳定、健康地发展,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除了抓好“二五”普法教育外,政法各部门都要把法制宣传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去。要大力加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尤其要加强政府部门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协助依法管理经济,促进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要加强重点工程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和改进特种行业管理和交通、消防、出入境管理,做到既方便生产经营,又防止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要围绕农村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努力为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基层,争取治安状况逐步好转
去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一九九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对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应当看到,在改革开放、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产生治安问题的因素很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相当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同时,工作的发展也很不平衡,许多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今年要继续集中力量贯彻好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一项一项抓落实,一片一片抓落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基层去,力争城乡治安状况逐步好转。关于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年前进行了讨论,任建新同志还要专门讲,这里我只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地区、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下达后,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有不少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真抓实管。这是去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原因。但是,在某些地区和部门,有的领导同志至今对这项工作还没有给以应有的重视,没有采取实际措施。这就需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尽快把认识统一起来,否则就会影响工作的进展。
[page]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任务,这一点必须十分明确。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今年人大常委会将重点组织检查《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三项法律的执行情况。这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将是一项有力的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地方的责任相对来说更重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县、市和乡镇的党委和政府,肩负着“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尤其要采取切实措施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调动起来,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自觉地维护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一个地方社会治安好不好,关系到本地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安定,弄不好还会在全国甚至海外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有的地区一段时间内社会治安相当不好,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领导重视以后,经过重点整治,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并且在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较好的经验。这种事例说明,只要思想上重视,工作又认真抓,综合治理是可以搞好的。
各系统和各部门应当负责任地承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职责,进一步行动起来,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制定的政策、规章和制度,开展的业务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都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治安好转。还要督促所属单位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不少部门,都已制订了综合治理的规划,希望有计划地认真加以实施,力争在几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八中全会为九十年代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制定了总的奋斗目标,其中提到了要实现农村“社会治安良好”,这是一项重要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贯彻八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计划地落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在农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依靠乡村党政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建立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防自治的机制。在这方面,有些地方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如山东省章丘县依法治乡的经验是比较可行的,要有意识地发现和总结那些好的典型经验,加以推广。
要依法坚决打击横行乡里的车匪路霸、流氓团伙和破坏农业生产和公共设施的刑事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出现的反攻倒算事件;坚决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封建宗族势力和地下宗教势力的非法活动。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民间纠纷,预防和减少犯罪。对那些基层组织瘫痪、违法犯罪猖獗、歪风邪气盛行的集镇、村庄,要进行重点治理,尽快改变面貌。要在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的同时,健全治保会和调解会组织,使之真正发挥作用,并妥善解决其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
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要通过适当形式,组织家长、亲属、党员和有威望的群众积极分子加强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和管理,针对他们的特点,灌输法律知识,矫正其不良行为。对屡教不改、触犯刑律的,依法严肃处理。但是,要注意防止和纠正不顾法律,任意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权利的错误做法。
(三)狠狠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严打”质量。对于各种犯罪活动必须坚持狠狠打击,决不能手软。“严打”斗争已经搞了八九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至今仍有一些地方干部和群众反映“打击不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某些地区“严打”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没有在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等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的侦破和处理,由于受到各种干扰,能快不快,该重不重;二是有的地区开展“严打”,仍然习惯于人轰大嗡,“拉大网”,工作不深不细,实效不大;三是有的地区停留于一般号召,斗争没有重点,事先缺乏足够的调查和准备,结果既打得不准,又打得不狠。实际上只有打得准,才能真正打得狠。为此,各级政法委员会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对本地区过去“严打”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哪一类犯罪活动严重就集中打击哪一类犯罪活动,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每打一仗务必注重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讲求实效;并且要把集中行动和经常工作结合起来,紧紧跟上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巩固“严打”成果。公安、检察、法院都要在各自的工作环节上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及时纠正打击不力现象,提高“严打”质量。对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一经发现就要坚决及时打掉,决不能任其存在和发展。对毒品犯罪、卖淫嫖娼等“六害”活动,要下定决心,发动群众和专门工作相结合,坚决打击和查禁。正在各地开展的反盗窃斗争,一定要认真抓下去,有步骤地扎扎实实地推进,并结合这一斗争,把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带动起来。
[page](四)巩固和扩大重点治理的成果。去年重点治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要坚持抓下去,决不能松劲。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逐步解决引起治安混乱的深层次问题,巩固和扩大重点治理的成果。
要优先治理位居要冲的大中城市、交通干线、沿海开放地区和周边地区,力争尽快改进这些地方的治安面貌,要充分发挥重点治理工作的整体作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严打”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治理一处,巩固一处,治理一片,好转一片,以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逐步好转。
四、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
我们的政法队伍,总体上说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好队伍。对于广大政法干警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党中央是充分肯定的。但是,各级党委和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消极因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腐蚀着我们的队伍。钱权交易、贪赃枉法、欺压群众等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有的地方相当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必须认识到,我们能不能最大限度地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们党能否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考验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的大问题。
政法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提高广大干警的素质。干警的素质提高了,整个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会大大增强。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根本方针,是从严治理,即标准要严,教育管理要严,发生问题后处理要严。无论是“从严治警”,还是“从严治检”、“从严治院”,都必须首先从严治“长”,从领导班子抓起。有了好班子才能带出好队伍。好班子的标准特别需要强调三条:一是政治上强。政法部门是党和人民的卫士,领导班子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决不允许有丝毫动摇。要真正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动态,政治上要敏锐,能够主动积极地发现问题,抓住工作重点。二是业务上精。不仅要精通有关政策、法律和本职业务,而且要懂一点经济建设和科技知识,要逐渐积累一些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三是作风上硬。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身先士卒,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国家法律;廉洁奉公,办事公正,顾全大局,能够同兄弟部门主动搞好团结合作;对队伍中的问题敢抓敢管,绝不护短。要根据上述条件和“四化”标准,考察领导班子,选拔领导干部,特别是要选好第一把手。
要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通过扎实有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和辩正唯物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人民民主专政观念、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群众路线观念、组织纪律观念、职业道德观念和文明执勤观念。提高业务素质要从多方面入手,最基本的是要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政法院校和培训基地,实实在在地抓下去。培训要注意联系实际,可适当请一些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作风优良的老干部、老战士来讲课。培训的对象,要以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同时要分期分批轮训基层干警。由于条件限制,多数干警的提高要靠加强岗位练兵,靠能者为师,以老带新,边干边学。岗位练兵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合理安排,严格考核,防止流于形式。从今年起,政法各部门都要在抓紧落实培训计划的同时,把岗位练兵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要把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干警素质。要着重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法律政策水平,本职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技能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尤其要把政法战线在长期政治斗争中锻炼出来的,体现在优秀政法干警身上的那种坚强的党性、坚定的政治立场、明确的政治态度、敏锐的观察能力,踏踏实实、深入实践、善于走群众路线、为完成任务顽强拼搏、不惜牺牲的奉献精神和优良作风,通过言传身教,真正传下去。
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树立先进一定要实实在在,不要人为拔高。要广泛宣传,搞好比学赶帮,以推动队伍建设。要严肃执纪,认真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必须坚决纠正,对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和腐败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执法部门如果对自己队伍中的这类问题不能严肃对待,而是以各种借口护短,掩盖甚至包庇,就必将危害整个政法队伍,严重损害这支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一年一度的执法执纪大检查,中央已经强调多年,有的部门和地方很重视,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抓得扎实,效果良好。但是,有的部门和地方抓得差,甚至不见行动,这是不好的。希望这样的部门和地方的领导同志能够引起注意,并在今年的大检查中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予以改正。
[page]政法队伍必须纯洁精干。一方面要严格把好进人关;另一方面对严重违法乱纪、素质很差、经过教育仍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要坚决调离。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措施。这个问题也已经强调了多年,今年内务必作出明显成果。当然也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并予以妥善安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请各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种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县以下(包括县)各政法基层单位尤其要坚决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多开辟一些监督形式和渠道,欢迎和鼓励广大群众对政法干警进行监督,揭露问题,提出批评建议。一定要真心实意地欢迎群众的监督,决不能只是装装样子,做给别人和上级看。接受监督同维护政法部门的权威是完全一致的。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权威,主要靠自己的出色工作和优良作风,来获得群众的支持。
政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法制化、正规化。现在,《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官条例》、《审判员条例》也已列入国家立法规划。要结合这些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认真研究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今年,要以实施警衔条例为契机,对各种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认真进行一次整顿,使各警种的素质大大提高一步。
五、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在当前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尤其需要重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首先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政法队伍的领导和监督,保证政法队伍立场坚定,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卫士、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卫士。确保政法部门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那就是要求领导者真正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当前中国的实际问题。
要加强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督促政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到政法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
要监督、支持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的权威,不允许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扰、阻碍政法部门秉公执法。
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政法工作以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有计划地逐年增加一些编制,逐步增加一些经费。办案经费一定要给予保证。积极解决政法干警在办公、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各级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一年来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注意研究解决政法战线全局性、共同性的问题,联系执法实际,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减少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整体效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政法委员会是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关系,不存在谁大谁小、互相代替的问题。两个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实行合署办公,日常工作由政法委员会统筹安排。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各级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完全必要的,它对组织协调更多的部门、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了重要作用,要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职能作用。
各级政法部门要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我们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的规定,彭真同志也曾经多次这样说过。邓小平同志早在一九七八年就曾经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个思想我们应该是很明确的。我们要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决定了的事情,一定要坚决照办,不得自行其是。各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发扬对党和国家整体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并同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要继续加强对政法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回题和理论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们决策的科学性和宏观指导的水平。去年各地政法委员会和中央政法各部门对调研工作是比较重视的,有起色,有进展。今年,地市以上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当地的实际出发,认真解决一两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对一九九○年《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和一九九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实效。
同志们,在九十年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要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里,政法工作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殚精竭虑,勤奋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更大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四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