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信息库欢迎您!
首页 文章 经济体制 农村改革

股份合作: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1991-08-17 11:12 瞭望周刊

摘要:在享受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巨大的改革成果后,我国广大农民开始聚集起手中的闲散资金和剩余劳力,又重新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活动,由此涌现出一大批被称为“股份合作”式的经济实体。它们多为三户以上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作为股份,联合兴办的企业。由于这种企业形态较为复杂,它明显地先进于个体经济,又有别于传统的集体经济,因此,理论界对股份合作企业的性质、组织方式、分配制度及发展前途一直看法不尽相同。尽管如此,股份合作企业作为我国农民的又一创造。在全国范围内仍在不断发展,在山东、安徽、浙江等地更为引人瞩目。

首页
相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