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以来各地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的启示
摘要:1988年以来,一些地方主动进行了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超前探索。其中,广东、福建、山西、辽宁四省,河南新乡、贵州遵义两地市,广西玉林、河北柏乡、内蒙古卓资三县市的动作较大(新乡市和玉林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些地区既有粮食主产区,也有粮食调入区;既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经济落后地区。人口总计达1.7亿,约占全国人口的1/7。改革的内容涉及到粮食收购、销售、补贴、生产资料供应、奖售制度,以及农业税等各个方面。可以说,这是继1985年改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之后出现的又一次“粮改”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