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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24期)

1988-11-25 16:31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年24期)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基金会管理办法

土地复垦规定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依靠群众合作兴修农村水利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给云南省地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慰问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国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关于越南撤军时间表的谈话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掖县设立莱州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灌县设立都江堰市给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滕县设立滕州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抚顺市郊区更名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给吉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设立朔州市给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设立黔江地区给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廊坊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给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

国务院任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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