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改税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问题的反思与探索(下)
摘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 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 是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反思八年来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由于着重从分配关系入手, 以调整利益分配比例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增强企业活力的内外系统机制的调整, 特别是对企业内部经济关系的理顺和经营机制的构造注意不够。结果, 尽管国家付出的改革成本和代价很大, 给了企业以各种减税让利等好处。但是, 相当多数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并没有真正活起来, 或仍然感到活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