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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探讨法的概念和本质的方法

1987-03-02 16:53 政法论坛

摘要:本文拟从方法论的角度,谈谈如何探讨法的概念和本质的一些问题。一、法的阶级性问题要从整体与部分的质的联系与区别上进行具体分析。根据系统论的原理,整体与部分、相对独立的部分与作为整体结构的一部分,在性能上是不能等同的。砖头的性能不同于用它砌筑起来的住房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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