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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

1985-06-18 16:49 中国人大网

摘要:(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主任委员:姬鹏飞,副主任委员:安子介、包玉刚、许家屯、费彝民、胡绳、费孝通、汉斌、李国宝。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姬鹏飞

副主任委员

安子介   包玉刚   许家屯   费彝民   胡 绳

费孝通   王汉斌   李国宝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马 临   王汉斌   王叔文   王铁崖   毛钧年

包玉刚   邝广杰   司徒华   邬维庸   刘皇发

安子介   许家屯   许崇德   芮 沐   李 后

李国宝   李柱铭   李裕民   李福善   李嘉诚

肖蔚云   吴大琨   吴建璠   张友渔   陈 欣(女)

陈 楚   邵天任   林亨元   周 南   郑正训

郑伟荣   项淳一   荣毅仁   胡 绳   柯在铄

查良镛   查济民   费孝通   费彝民   勇龙桂

莫 应   贾 石   钱伟长   钱昌照   郭棣活

容永道   姬鹏飞   黄丽松   黄保欣   释觉光

鲁 平   裘劭恒   雷洁琼(女) 廖 晖   廖瑶珠(女)

端木正   谭惠珠(女) 谭耀宗   霍英东

秘书长

李 后

副秘书长

鲁 平   毛钧年

1989年10月3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

一、同意查良镛、邝广杰辞去起草委员会委员职务。希望他们对基本法起草工作继续作出贡献。

二、鉴于司徒华、李柱铭近期的言行同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在他们未放弃敌视中国政府和企图否定中英联合声明的立场之前,不能再参加起草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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