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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1985-03-27 10:36 人民网

摘要:前几年农村和城市的改革已经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是巩固和发展当前经济大好形势的需要,是保证整个改革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一九八五年,是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第一年。在前几年农村和城市的改革已经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是巩固和发展当前经济大好形势的需要,是保证整个改革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全国人民热烈拥护党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十分关心和支持改革。现在,全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日益巩固和发展,城乡生产全面增长,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国民经济充满前所未有的活力,是改革的大好时机。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各种有利因素,积极进取,不失时机地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

当前,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应该是: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有了正确的构思和决策。在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上,必须坚定不移,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而不懈努力,以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人民富裕幸福的根本目的。在改革的方法与步骤上,必须谨慎从事。从今年的改革来说,一定要慎重初战。这是因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复杂,我们还缺乏经验;我们的国家底子薄,经济和财政力量有限,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不强;经济生活中去年出现的货币发行偏多等问题,又给当前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我们必须足够估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不积极进行改革,坐失良机,不能理顺经济关系,就会失去群众;操之过急,草率从事,造成失误,也会失去群众。我们要走一步看一步,看准了的坚决改,看不准的先试点,使工作有充分的回旋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根据上述精神,国务院决定:今年的改革一定要继续把经济搞活,促进各方面的经济效益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迈出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改革的重要一步,同时切实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为今后的改革打下较好的基础,为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创造更好的条件。同经济体制改革相密切联系的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是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两件大事,今年也要有领导有计划地展开。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在农村,要继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积极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努力开辟粮食的多种用途。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发展林木、水果和药材种植业,发展饲料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小型采矿业、小水电工业、建筑建材工业以及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逐步建立农林牧渔全面发展、农工商运综合经营的合理的产业结构,使我国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村劳动力得到合理的利用。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鼓励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加工、销售、运输等领域中,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经营,逐步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积极组织城乡商品交换,广泛设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认真加强贮运系统,使农副产品更多更快地变为在城市适销的商品,以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在城市,小企业要继续搞活,并要着重解决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问题。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的。前几年首先是搞活农村经济,接着在城市中先赋予小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而让大中型企业担负较多的财政上交任务和指令性计划的生产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说,前几年是城市支持了农村的改革,大企业支持了小企业的改革。实践证明,这样逐渐推进的改革步骤是正确的。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应该把进一步搞活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问题逐步提到日程上来。为此,必须全面落实国家已经确定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各项规定。对于经营管理水平高,贡献大,而留利过少的少数大型企业,要逐步降低调节税,适当减少指令性计划任务。从大企业自身来说,必须强调挖掘内部潜力,千方百计降低成本,降低消耗,增强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上,要分别不同情况,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适当划小核算单位。在经营方针上,要实行多种经营,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和协作。国营大中型企业在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着许多有利条件,而它们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浪费很大,我们一定要通过改革把它们的巨大的潜力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在工资制度和价格改革上迈出重要的步子,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任务。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职工队伍本身建设的需要,严重阻碍着技术进步和劳动效率的提高。许多商品的价格,仍然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直接影响对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正确评价,影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进行这两个方面的改革,特别是价格体系的改革,已经成了进一步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关键。由于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的改革既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全局,又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全国人民,必须上下一心,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加强纪律,保证改革取得应有的效果和成功。

一九八五年的工资改革,重点是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工资制度,逐步消除工资分配中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积弊,初步建立起能够较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新的工资制度。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使职工工资同本人所肩负的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在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过充分准备,逐步推行职工工资总额随同本企业经济效益浮动的办法,把职工和经营者的工资、奖金同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高低、本人贡献大小很好地挂起钩来,既保证工资增长同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必要的比例,又有利于国家对消费基金的合理控制。在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中,仍可沿用现行的办法,并加以改进。经过改革,工资制度和工资工作将转上新的轨道。今后我国职工的工资,将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得到经常的稳定增长,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工资分配中要么长期不动、要么大家“齐步走”的局面,这将是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重大进步。

目前工资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实行新的工资办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今年七月开始算起,中小学教员从今年一月开始算起。通过这次工资改革,我国职工的工资水平虽然将有一定的提高,但也不能要求很高,不可能把过去二十多年工资制度中积存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这是因为,一定时期职工的工资可能提高多少,客观上受着社会生产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高低的严格制约。近几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的幅度,已经超过劳动生产率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今年的情况还将是这样。从宏观经济平衡的角度来看,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如果现在要求有更多的提高,显然是不现实的,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是不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的。我们应该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这次工资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前景,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工资改革中,各地方、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自觉遵守有关工资改革的各种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坚决停止扩大编制、增设机构和机构升级,认真核定各级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不许超过国家下达的增加工资的控制指标,不许动用地方财力额外增加工资,也不许自立工资标准和进行自费工资改革。企业单位,必须核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为上交税利)的基数,以及两者之间挂钩浮动的比例,认真剔除去年工资总额中的种种不正当因素。同时,要合理规定企业留利中用作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基金的比例,严格限制工资基金开支的范围,不许挪用银行贷款、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基金来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对于当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超过国家规定幅度的企业,要征收累进的工资调节税。对沿用过去的工资、奖金办法的,要征收超额奖金税。对收入超过一定水平的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准备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应当有合理的差别,但不能过于悬殊。

关于价格体系的改革,经过多方面的权衡比较和认真测算,考虑到当前国家财政负担能力、企业消化能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一九八五年决定采取放调结合、小步前进的方针。在改革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价格“有升有降”的原则,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今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合理调整农村粮食购销价格和棉花收购价格并实行合同定购,把其余农副产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二、适当提高铁路短途运价,以利于调整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公路和水运的作用;三、适当拉开质量差价和地区差价,减少和淘汰质次价高、不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促进优质名牌产品的迅速增长,促进商品的合理流通;四、对原材料、燃料等重要生产资料,计划分配部分的价格基本不动,按规定企业自销的部分,实行市场调节,推动生产资料进入市场。这个改革方案是积极而又稳妥的,有利于在保持经济全局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这样做风险较小,成功的把握较大。各地方、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力量把已经确定的改革搞好。

今年的价格改革,是在去年货币发行偏多、部分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既要在改革价格体系上迈出重要的一步,又要坚决防止物价出现大的波动。为此,必须坚决控制货币的发行量。国务院已经决定:第一,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盲目增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财务上乱开口子,乱提工资,乱发奖金、津贴和实物。从一九八五年起,恢复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工资基金,都要在银行开立专户,先存后用,由银行按规定监督支付。现在不少单位一方面不顾客观条件,互相攀比,盲目扩大消费基金,一方面又要求物价不上涨,这是自相矛盾的,是办不到的。第二,统一制定信贷计划和金融政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和调节职能,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和现金投放。适当提高银行存款利率,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中央银行对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各专业银行,要统一规定货币发行控制数字,各专业银行和各地分行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突破。第三,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预算外投资的规模。对超过限度的投资,要征重税。第四,坚决压缩行政费开支,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今年的行政经费预算,从中央到地方,一律削减百分之十,集团购买力要按上年实际数额核减百分之二十。严格执行机关团体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审批制度。第五,在坚决控制货币投放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消费品工业的生产,积极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和名牌优质产品,增加市场供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速货币回笼。目前各地正在认真贯彻以上各项措施,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加强监督,使这些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从我国现实的经济情况来看,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绝大多数商品的货源有较多的增加,只要人们按照需要购买,不发生抢购现象,是可以满足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对于极少数供不应求的高中档商品,如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名牌洗衣机等,国家已决定采取预售办法,直接供应给消费者,禁止中间倒卖,价格坚持不动。少数农副产品,主要是一些鲜活商品,价格放开以后,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有所上升。但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价格放开后将促进生产的迅速增长,随着生产的上升,价格也必然逐步趋于平稳和合理。在这个过程中,对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产品,如城镇居民吃的粮食和食油,继续实行定量供应,销售价格不动;肉价放开以后,国家将对城镇消费者采取定额补贴的办法,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各地方、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增加提价的种类和扩大提价的幅度,特别要坚决制止国营工商企业乱提价和变相涨价。对于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和财经纪律,任意涨价,哄抬物价,就地倒卖,牟取暴利的,要给予严厉的惩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人们对价格改革的顾虑,避免思想波动,防止抢购风。我国有十亿人口,两亿多户,市场容量很大,如果都去集中购买某种东西,国家储备再多也经不起冲击,这样就会人为地造成供应紧张,而且会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长期的实践经验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实行基本稳定物价的政策,避免物价大幅度波动,这对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不能把物价基本稳定理解为物价冻结,认为任何价格的变动都必然带来人民实际生活下降。这是因为,产品价格随着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变动是完全正常的现象。从我国这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合理调整和适当放活价格,注意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同时切实处理好价格变动和人民收入增长的关系,不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是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近几年为了解决长期违背价值规律所造成的价格严重混乱问题,我们对价格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农副产品价格的提高,显然是直接对农民有利的。就城市职工来说,生活费指数的上升确实比过去高了一些,但由于就业面扩大和平均工资提高,除去物价上升的因素,绝大多数家庭实际收入仍然有较大的提高。近年来城乡居民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这是广大人民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都能感受到的。一九八五年,我们要迈出价格改革的重要一步,职工生活费指数还会有所上升,但由于同时进行工资改革和对某些副食品给予价格补贴,职工的实际生活水平仍将有一定的提高。总之,在改革价格的过程中,保证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但不下降,还将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提高,这是我们必须坚持做到的,也是一定能够做到的。

这里应该着重指出的是,在国家机关和科研、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中工作的许多干部和知识分子,近年来虽然收入增加较少,其中有些同志家庭负担较重,生活还比较困难,但他们仍然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许多贡献。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思想和风格,这是广大群众都看得到的,是值得大力表彰的。当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关心他们的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逐步改善这部分职工的生活。我们这几年迸行的经济改革,先解决社会生产发展和企业职工、农民增加收入的问题,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增加收入的问题,这是从我国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的。社会生产发展了,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一步增加收入的问题也就更有条件解决了。对于这种情况,相信我们的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是能够充分理解的。

在今年的改革中,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干部,特别是城市广大职工,肩负着光荣而又繁重的任务。无论是进一步搞活城乡经济,还是改革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各地方、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在这些方面下苦功夫,比真本事。我们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都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提供多种多样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服务,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和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作出贡献。而那种把增加收入的主要希望寄托在涨价上的想法和做法,是同改革的目的相违背的,是不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各位代表!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各项改革健康地、顺利地向前发展,推动现代化建设稳步前进,有必要在以下一些重要的问题上把人们的认识进一步统一起来。

第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稳步前进的方针,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和比赛增长速度的现象。这几年我国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已经相当高了,只要大体保持这样的发展速度,是完全可以实现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的。我们当前应该着重强调的,还是大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不是追求不适当的高速度。现在,有的地方不顾社会的需要和市场供求情况,不顾财力、物力的可能,不考虑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收支的平衡,片面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互相攀比增长速度。对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加以纠正,不仅会助长讲假话、搞形式和浮夸风,助长乱集资和平调风,而且会造成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紧张,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追求过高的速度,即使一时一地勉强搞上去了,也会因为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原料、材料的供应无法承受而难以为继,那将会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大城市是全国或区域性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担负着从各方面支援全国或地区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它们不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工业产值的翻番上,而应当更加注意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促进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推动社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包括商业、外贸、交通、邮电、旅游、金融、保险、咨询、技术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在内的第三产业。这样,大城市的工业增长速度可能低一些,但它们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却不会低,很可能还会高一些,对全国所起的作用也会更大。因此,应当把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情况,作为考核大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

第二,既要搞活经济,又要加强管理。我们正在进行的是一场深刻的改革,一方面要继续解放思想,强调开放、搞活,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这二者是统—的,是相辅相成的。我们的原则仍然是: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当然,强调管理,指的是要针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建立一套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各个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经济综合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宏观经济情况和经济调节手段的研究,做好必要的协调平衡和调节工作,严防重大经济活动失控,做到经济改革不出大的偏差,即使出点偏差也能及时得到纠正。财政、银行、审计、税务、海关、物价、统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要从实际出发,继续制定好各项必要的经济法规和规章制度,并且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第三,加强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经济改革是关系全国人民根本利益和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有关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措施,必须由中央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在遵守中央统一部署和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决不能逾越权限,各行其是,更不能只从本单位和小团体的利益出发,干扰中央的统一决策和部署,损害全国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新出现的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可资遵循,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绝不能自作主张,擅自行动。在改革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全局观念,在改革中采取的行动和措施,都应当考虑到在宏观方面所引起的反应,考虑到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现在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把改革曲解为可以不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谋取本单位的利益,可以不顾生产发展的长远利益去追求眼前利益,损大公肥小公,甚至损公肥私,这是完全错误的,是必须坚决加以纠正的。

第四,必须继续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继续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在生产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也是我们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忽视人民生活消费对社会生产的促进作用,不积极满足人民生活消费正常增长的需要,是错误的;不顾生产发展的可能,脱离我国国情,盲目追求高消费,也是错误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正确处理收益分配中的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以利于扩大再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要坚决反对把生产基金变为消费基金分光花尽的错误做法。我国人民的消费结构应该有自己的特点,要对城乡居民的消费加以正确的引导。这几年我国经济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总的来说国家的底子还很薄,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还很低,只有长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才能逐步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也才能为人民生活持久的改善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五,必须继续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排除对改革的干扰。前个时期,乱发奖金、实物和补贴,乱涨物价牟取高利,利用权力倒买倒卖紧缺物资,以及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有所滋长。这些新的不正之风,对改革具有极大的危害。如果不坚决加以纠正,不仅败坏改革的信誉,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破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制止新的不正之风的各项规定,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刹住这些歪风,绝不允许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必须切实加强组织纪律,严肃政纪法纪。在纠正不正之风的过程中,要执行正确的政策。对由于在改革中缺乏经验、界限不清而办了错事的,应着重教育,吸取教训。对为本单位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应没收其不正当收入,并给予情节严重者以必要的处分。对借改革之机,违法乱纪、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者,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彻查严办。对一切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必须继续给予严厉打击。在这同时,对严守纪律、勤奋工作、有能力、有贡献的优秀职工要提拔重用;对勇于检举揭发不正之风的一切工作人员,都要保护和表扬。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四条里面,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我们的全体干部和人民都应该胸怀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坚决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办事,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有了一个安定团结、纪律严明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的改革才能取得成功。

总起来说,全国从上到下,在有关改革的重大的决策、部署和措施上,必须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我们的改革,只能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确定的正确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决不能不顾国家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一哄而起,一拥而上;我们的改革,要认真考虑到在宏观经济上引起的反应,决不能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我们的改革,是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下功夫提高经济效益,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国家以肥私,损消费者以利己,靠歪门邪道捞取外快。坚决贯彻执行这些原则,就能够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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