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税和企业扩权与计划体制改革
摘要:正确解决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搞活经济, 发展社会生产力, 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中心任务。为此, 国务院最近作出决定: 从1 98 4 年第四季度开始, 全国将普遍推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 从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同时, 为适应利改税以后经济生活的要求, 国务院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这是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步骤。计划体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 改革计划体制对于顺利地贯彻实施国务院的这些决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