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摘要:现将《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这项工作由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督促与协调。本规定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发[1983]111号 | |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830713 实施日期:19830713 失效日期:20011006 颁布单位:国务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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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将《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这项工作由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督促与协调。本规定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发[1983]111号 | |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830713 实施日期:19830713 失效日期:20011006 颁布单位:国务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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