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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海南岛开放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出台

1983-04-01 15:34

摘要:1983年4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中发[1983]11号)。《纪要》指出:“海南的开发建设,必须立足岛内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讲求经济效益,逐步建立起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这种指导思想对今天的海南开发建设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后,中央的一些领导同志对海南发展十分关心,多次提出建议。1982年12月,一向热心于对外开放和海南开发的王震同志,为此专门写了报告给中央。国务院责成我研究海南开放、开发问题。”,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始终为中央领导人所关心。

1982年10月上旬,中央领导人就加快开发建设海南岛问题作了“海南岛不作为特区,但对外合作可给以较多自主权”,“海南孤悬海外,(政策)可以从宽”等批示,并指示由谷牧主持,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座谈,把能够定的问题先定下来。这就有了中央与广东省领导12月12日在北京的又一次“晚会”,讨论开发建设海南岛的问题。

《刘田夫回忆录》中记录:“1982年12月12日晚上,谷牧和王震同志请张劲夫、任仲夷、我以及农林部门有关同志,讨论如何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条件,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发建设海南岛的问题。这次会议主要研究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切实解决海南岛的燃料问题,刹住乱砍乱伐森林的现象,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二是研究给海南以比粤、闽两省更为放宽的政策和自主权,让其参照经济特区的办法,以加速海南岛的建设;三是由广东规划,由中央和地方投资,改善海南岛的港口、道路、电讯等基础设施,以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这就是说,如何给海南更为宽松的政策和自主权,正在充分酝酿之中。

座谈会后的第二天,即12月13日,谷牧就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指出海南岛是我国的第二大岛,资源条件很好,潜力很大,又是“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老革命根据地。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十年动乱”的破坏,海南岛上得比较慢,至今落后面貌改变不多。谷牧说,1980年7月24日国务院批转的《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国发[1980]202号文件)是正确的,“但由于有关方面认识不一致,这个文件中的有些重要规定(主要是有关对外经济活动部分),未能得到实行。现在,要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开创加速海南建设的新局面。”这不但如实指出202号文件精神落实不够这个实际问题,而且把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上升到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的高度来看待。

谷牧在信中,还提出对海南当前要抓紧办好的事情:“(一)燃眉之急是切实解决海南岛的燃料问题,把砍伐森林的现象刹住,保护生态平衡。(二)海南岛加速开发建设的根本问题,是给政策、给自主权。海南岛开放到什么程度,给多大的自主权?我考虑要比两省宽、比特区严些,按此杠杠定几条。此事由我负责,已责成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同广东省委的同志立即着手调查研究,提出意见,然后找中央有关部门商量,再报国务院审批发个文件。(三)现在海南岛基础设施太差,港口、道路、电讯都不行,有心投资的侨商、外商到那里一看,大都摇头而去。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必须努力改变这种状况。大家商定,先在文昌县(该县大侨商多)一带建个码头(三、五千吨级的也好),把公路修好,海南与香港可考虑开辟空中直达航线。此事由广东省研究规划,所需投资主要靠地方筹集(包括使用国内贷款或借外资),中央也给点支持补助。”

这三点意见,条条抓住了开放初期加快海南开发的最关键问题。而谷牧的信最后说“这些事都争取一个月左右,做好准备,我回来后就可以召集有关方面开会,落实定案”,真正体现了开放之初那种只争朝夕的干事创业的精神。

“给政策,给自主权”,由此也成为开放初期海南最强烈的愿望,是上上下下的共识。这对后来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海南在国家“计划单列”,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此之前的1981年4月10日,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前往看望叶剑英,并说准备跟省长刘田夫同志去一趟海南。任仲夷说,去年国务院发的202号文件中有一句话,说海南也可以采取类似深圳、珠海的做法,政策要放宽一点。海南一个是搞好团结,一个是放宽政策,这样海南的工作能上去,会成为宝岛。叶剑英说,对,海南很有前途。

同年5月18日,任仲夷在关于特区建设和对外经济工作的讲话中,提出“要把办特区的政策扩大到海南岛。国务院[1980]202号文件已明确规定:海南岛“对外经济活动可参照深圳、珠海市的办法”,“应让海南有更多一些自主权”。中央指示我们要积极落实。目前,寄希望于国家或省向海南岛大规模投资,是不可能的。我们主要靠政策,用开放促进开发。例如可以像特区一样,在海南岛实行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进出口免税,引进外资给以优惠,加大海南对外经济活动的审批权限,简化人员进出手续等等。海南岛可以吸收外资搞综合开发,包括基础建设。”

1981年1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的几个问题的决定。

1980年11月,海南区党委举行扩大会议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南到开放建设几个问题的决定。1981年11月海南区党委举行扩大会议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南岛开放建设几个问题的决定。1981年12月,自治州党委召开县委书记、县长会议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建设海南的决定。

1982年11月,关于加快海南岛开放建设问题座谈会在广州召开。

1983年1月18日至22日,国务院领导同志结束了对非洲国家的正式友好访问后,于18日来海南视察,指示海南要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条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开创加速海南岛开发建设的新局面。同时到达海南的谷牧,l月21日,在听取海南工作汇报时指出,今天所谈的问题,有许多在那个文件上都提到了。但是回过头来检查一下,基本上没有贯彻,没有具体落实,在北京也没有一个综合部门帮助你们解决问题。比如说,可以参照深圳、珠海的做法,解决什么问题,这条就没有落实。1983年1月,任仲夷、刘田夫、王猛到海南老区考察。1983年2月10日,胡耀邦总书记来海南同军民欢度春节。胡耀邦在海南视察时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而又有步骤地进行改革,要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争取更高的发展速度。

刘田夫回忆1983年初春中央领导同志先后视察海南情况时说:“任仲夷、罗天和我等人向他们汇报了工作,中央负责同志就开发海南问题作了指示。我们学习讨论了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精神,联系海南实际,从发展方针、政策以及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和利用秀丽风景发展旅游事业,以对外开放促进对内开发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谷牧同志和我们一起讨论研究了好几天。他回京后,先后3次召集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讨论研究。是年4月1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转了《加快海南岛开发问题讨论纪要》。”(《刘田夫回忆录》)

1983年3月,国务院召开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会。谷牧本人也对此回忆:落实国务院202号文件“关于海南的开放问题,由我组织讨论提出方案。我先派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的同志于1983年1月去海南做了调查,2月(应为l月———引者注)我出访非洲回来在海南停留继续调查,与当地同志研究大致的框架。回京后,向有关部门通报了信息,请他们研究、准备。3月初邀海南负责同志到京。3月5日,召开特区工作联合办公会议,听取海南负责同志的汇报,委托国家计委和经委及有关部门分别研究海南请求解决的问题。3月20日再召开联合办公会议,汇总各部门意见,讨论《纪要》草稿。3月28日(应是3月18日———引者注),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送审稿)》,4月1日,党中央和国务院以中发[1983]11号文件批发。”(《谷牧回忆录》)。

1983年4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中发[1983]11号)。《纪要》指出:“海南的开发建设,必须立足岛内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讲求经济效益,逐步建立起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这种指导思想对今天的海南开发建设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纪要》指出:“中央领导同志指出,中央和广东省要给海南行政区以较多的自主权,放宽政策,让海南行政区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发挥地方、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结合海南实际,放开手脚主动地安排生产建设,改革体制,发展联合,把经济搞上去,尽快富裕起来。这是加快海南开发建设的关键。”在这种“放权”思想指导下,《纪要》对海南行政区的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劳动工资体制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激活海南经济有很大的作用。

《纪要》尤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出,海南不作为经济特区,但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需要给予较多的自主权”的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进出口贸易和旅游事业,以对外开放促进内部开发,是加快海南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的精神,决定对海南岛放宽政策,从八个方面给海南岛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以较大的自主权。也正因为这八条更加开放的政策,使海南岛在此时中国的对外开放格局中,又取得“不是特区的特区”的地位。中央同时要求各部门从人、财、物上积极给予海南必要的直接支持。海南的对外开放由此真正启动,大规模开发建设海南岛的序幕由此揭开。

谷牧理解的1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以对外开放促进海南岛的开发,强调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进出口贸易和旅游事业。海南岛暂不作为特区,但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可以大体比照实行特区的有关政策。比如海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海南外贸出口收汇按1978年实绩核定上交基数,超基数部分5年内全部留用;海南进口生产资料应缴的关税也给予较多减免;进入海南的外商可由海南通知我国驻外签证机关办理签证等等。”

对11号文件所产生的开放作用,谷牧在他的回忆录中同样评价很高。他说:“海南开放这件事,从中央到广东省,上下左右都很支持,办得比较顺利。在中发[1983]11号文件发出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派了十多个工作组去海南帮助工作。铁道部允诺接通岭头到八所的铁路,邮电部投资建设海口到广州的微波通信电路,轻工部答应新建两座糖厂,林业部拨给经费、柴油,决定在东部沿海种植防风林,交通部加快海口港口建设等等。由此,揭开了20世纪80年代综合开发海南岛的新篇章,为以后办海南特区创造了许多条件。海南的开放,也提高了全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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