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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计划单列”:中国第一个大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1983-02-08 16:09

摘要:1982年,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和四川省社科院向中央提出了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议。这个建议得到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支持。12月12日,赵紫阳和重庆市委书记王谦谈话时指出:“重庆不仅是四川的经济中心,而且是西南的经济中心。要扩大重庆的一些职权,计划要单列,除了省里照顾重庆之外,中央也要适当照顾一下重庆”。

1980年,四川的国营企业“扩权”改革初见成效,但改革不配套问题日益凸显。工业、财政、金融、流通等诸多方面的同步改革亟须一个突破口。时任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赵紫阳就曾向中央提出在重庆市进行城市体制改革的建议。但是,重庆是一个大城市,经济联系比中等城市复杂,地位和影响也重要得多,要在这里进行改革必须有更多充分的准备。因此,全国第一个城市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被选择在了湖北沙市。

1982年,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和四川省社科院向中央提出了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议。这个建议得到了已担任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支持。1212日,赵紫阳和重庆市委书记王谦谈话时指出:“重庆不仅是四川的经济中心,而且是西南的经济中心。要扩大重庆的一些职权,计划要单列,除了省里照顾重庆之外,中央也要适当照顾一下重庆”。

1983年年初,重庆市向中央和四川省提交了《关于在重庆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2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文,批准重庆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计划单列,赋予其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1983年重庆成为全国计划单列市之前,重庆曾经历过两次国家计划单列。19541957年,重庆市第一次实行国家计划单列体制。1964-1967年,重庆市第二次实行国家计划单列体制。这两次计划单列,都是在不改变城市隶属关系和经济权限的前提下,把城市的工业生产、基建投资、物资调拨、主要商品分配等指标单列户头,参与全国性综合平衡。

1983812日,国家计委发文对重庆市计划单列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三次对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开端。较之前两次,从重庆开始的第三次计划单列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重庆市实行国家计划全面单列;二是重庆市作为相当于省级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独列户头;三是重庆市享有了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四是四川省属在渝企事业单位下放到重庆市管理;五是重庆市行政上的四川省省辖市建制不变。

在重庆这样一个工业门类齐全、有雄厚的工业基础、“文化大革命”破坏惨重的大城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个改革试点,对于进一步搞活和开发我国西南的经济,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及推进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大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阶段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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