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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几个问题

1982-08-29 09:49 法学杂志

摘要:1979年6月,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为了从制度上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发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作用的一个重大措施。1979年下半年,随着县级直接选举试点工作的开展,县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陆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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