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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今昔和趋势

1982-07-02 16:02 环境研究

摘要: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但远个意志又是由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坏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发生、发展也不例外.在奴隶制社会里就有片断的坏境保护法的规定, 例如我国战国时期的书籍《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到封建社会秦律里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春天不准入山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天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集刚发芽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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