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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各该省的经济特区单行经济法规定决定的说明

1981-11-23 22:12 中国经济特区文献资料(第三辑)

摘要:自去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经济特区条例》,并经广东、福建两省公布以后,引起国外和港澳地区工商界人士的强烈反响和极大重视,纷纷前往各经济特区参观考察和洽商业务,使经济特区的对外经济活动更为活跃,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和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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