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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中国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1981-10-09 17:44

摘要:1981年7月,国务院批准湖北省沙市成为国家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经过几年的大胆探索,沙市摸索出了不少可资借鉴的新经验,如大力推进企业改组联合,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组织科研、生产、经济联合体,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用工制度以及财税、银行、城建体制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等方面的经验。

沙市在进行以工业改组、联合、扩权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正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对经济体制进行了一些初步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由于这些改革都只是单个企业、公司或行业的改革,而且是利润分配的改革,所以改革的经验都是带有局限性的,缺少一个城市综合改革的全面经验。”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为了给调整时期以后全面改革作好准备,为制定全面改革方案打好基础,急需选择一、二个中小城市进行改革的综合试点。1981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国务院体改办调查组“到沿长江的几个城市进行了一些调查,经过比较,认为沙市市是进行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比较合适的地方。

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通过与湖北省委和沙市市委研究,初步拟定了沙市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10个方面的内容,于 7月24日向国务院呈送《关于在湖北省沙市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报告》,提出“在沙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7月31日,国务院总理亲自批示,同意在沙市进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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