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的通知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提高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给职工补贴,同时适当调整工资,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到安定团结的大局,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级党和政府必须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农产品收购价格和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安排好市场和人民生活,严格控制市场销售价格的变动。大局一定要稳住,坚决制止一哄而起,竞相提价。要继续整顿物价,加强物价管理,严禁擅自提价、变相涨价,严禁随意用提价办法扭亏增盈。严重违法乱纪的要受党纪国法制裁。
调整职工工资,一定要和增产节约运动结合起来,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并以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考核依据,择优升级,以各行各业生产好的工人和工作好的干部作为这次升级的重点,坚决反对平均主义。
这次调整物价和工资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定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定负责同志挂帅,组织有关部门的力量,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并利用报刊、广播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特别要说明,我们国家底子薄,人口多,财力有限。改善人民生活,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进行,同时要艰苦奋斗,保证国家有一定的积累,进行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今后更快地改善生活创造条件。总之,要把道理讲清,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工作进行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望随时报告国务院。
关于军队干部增加工资、升级和战士生活费补贴,由总政、总后同有关部门商量,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后执行。
附: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摘录)
根据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国务院于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在北京召开了有各省、市、自治区主管经济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的物价工资会议,讨论了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后,合理调整销价,同时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并适当增加工资的问题。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纪要如下:
一、二、略
三、在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的同时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
提高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对农民影响不大,因为大多数农民副食品是自给的,而且从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中增加了收入;但对职工生活有较大的影响,需要适当给予补贴。据有关部门调查测算,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提高后,需要给每个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和学徒)每月补贴五元,与提价同时实行。在纯牧业县(旗)工作的职工,因为肉类消费水平较高,每月补贴八元。新疆、西藏如何安排,另作规定。对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办法,原则上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同,补贴的具体办法,请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安排。
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说明,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破坏,我国国民经济受到了很大的摧残,虽然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有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是,我们国家的底子薄,人口多,目前还有不少困难,国家的财力还很有限。今年国家拿出一大笔钱来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主要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发展;提销价后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生活的基本安定。在这方面,国家已经作了很大的努力。按照现在提出的副食品价格补贴方案,赡养人口少的职工,将会有所得益。赡养人口多的职工,将会受到一些影响,这不可能通过价格政策来解决。对职工和城镇居民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通过困难补助和社会救济给予帮助。
四、调整部分地区的工资区类别
现行的工资区类别,基本上是一九五六年工资改革时确定的,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工资区类别基本上没有调整,已经很不合理。由于财力限制,从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先将国家机关、文教、科研、卫生、体育、财贸等部门实行的三四类工资区各提高一类,即三类提到四类,四类提到五类。五类以上的工资区暂时不动,以后再逐步调整。在三四类工资区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执行的工资区类别,与机关工资区类别不一致,情况非常复杂,具体调整办法,需要另行研究,由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作出具体安排。
另外,全国有二十四个省、区在一九六五年和一九六六年实行了粮价补贴,少数地区实行了煤价补贴。这次提高三四类工资区时,粮(煤)价补贴,应当冲销一部分。为了使职工在提高工资区类别后工资有所增加,可以从提高工资区类别所增加的工资中,拿出四分之一来冲销粮(煤)价补贴。粮(煤)价补贴小于提高工资区类别所增加工资四分之一的,全部冲掉。从现在起,各地粮(煤)价补贴的实行范围不得扩大,标准不得提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实行。
五、给一部分职工升级
从今年十一月起,给一部分职工升级。
(一)这次职工升级面,全国按一九七八年年底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进行安排。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升级面,按百分之四十进行分配。各地区、各部门对于基层单位的升级面,应当根据完成生产(工作)情况,区别对待,不能平均分配。每个单位的干部和工人的升级面应当分别使用,不要相互占用。
现行的附加工资,应当通过增加工资逐步冲销。这次不升级的职工,仍拿原来的附加工资。这次升级的职工,不论附加工资多少,冲销后,升级增加的工资不少于五元。不升级的职工的附加工资和升了级的职工未能冲销掉的附加工资,在今后增加工资时再冲销,直到全部冲销完为止。没有附加工资的职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一律不再发给附加工资。
(二)这次升级,要真正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择优升级,反对平均主义。这次升级的重点,应当是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劳动好(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贡献大的职工,包括生产好的工人,有研究成果的科技人员,教学好的大、中、小学教师和幼儿保育人员,医疗质量好的医生、护士,艺术水平高的演员,成绩显著的运动员,服务质量好的服务员、售货员,工作好的干部等等。哪些职工可以升级,应当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并以贡献大小作为主要的考核依据。
(三)各企业主管部门在分配基层单位的升级面时,要根据经营管理好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对国家贡献大小,区别对待。在不超过本企业主管部门百分之四十的升级面的前提下,对于经营管理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对国家贡献大的单位,升级面应当大一些,反之,升级面应当小一些。对于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亏损特别严重的企业,暂缓升级。暂缓升级的企业,一年内改善经营管理成绩显著的,可以补升,从批准之月起增加工资。在一个企业内部,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分别规定各车间的升级面。
上述原则,同样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四)对各行各业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制定考核标准。没有考核标准,就没有界限,就不能克服平均主义,就不能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工人要经过考工,结合评比进行升级,其他人员也要经过考核,选优升级。
(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要向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深入的宣传动员,改进领导,增强团结,克服派性,学技术,作贡献,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推动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然后铺开。不论升级工作何时搞完,升级增加的工资,均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起发给。
(六)以上各条,原则上也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自负盈亏,情况比较复杂,职工的升级面、升级办法,也请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企业盈亏多少的情况,进行安排。
这次升级,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又一次较大范围地给职工增加工资。它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一定要通过升级,达到促进安定团结、促进生产的目的,对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完成今年国家计划,和打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第一战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调整物价、增加工资的工作做好
今年调整物价,增加工资,是涉及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巩固与发展安定团结的重大问题,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全党同志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销价、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调整部分地区的工资区类别并适当调整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把工作做好,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安定和改善人民生活。为此,会议建议: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协同动作,研究解决调整价格、增加工资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议国务院指定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有关物价调整的工作,由国家物价总局办理;有关副食品价格补贴、调整工资区类别和职工升级的工作,由国家劳动总局办理。今后国务院各部委发出的有关物价、工资的文件,必须分别经物价总局、劳动总局同意,并与物价总局、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否则无效。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人民政府,也应当这么办。要充实和加强各级物价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机构和人员。没有成立的,要尽快成立,人员不足的要抓紧充实。
(二)这次价格和工资的调整,必须加强集中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适当集中管理权限,进行统一安排。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国家财政一律不承认。大局一定要稳住,坚决制止一哄而起,竞相提价,乱加工资。
(三)调整价格必须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要把这次调整价格同整顿物价的工作结合起来。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的力量,在调整八种副食品销价的前后,开展物价大检查。调价不当的,要重新审定。要严格按质论价,做到质价相符,坚决反对变相涨价,转嫁亏损。要加强物价管理,严肃物价纪律,违反物价政策的,要加强教育,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全党动员,深入进行宣传解释工作。这次价格调整的品种较多,幅度较大,加上以后将有一部分小商品要分期分批实行议购议销,必将引起人们的议论,在工作做得不够周到的地方,也可能引起抢购风潮。这次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又有少数赡养人口多的职工,生活将会受到一些影响。因此,必须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政策交给群众。建议由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亲自动手,组织力量,层层贯彻,并利用报刊、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向群众说明调整物价、提高工资的意义和要求,说明既要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又要保证国家有一定的积累来进行建设,说明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必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草拟了《关于提高副食品价格和调整工资的宣传提纲》,供参考,由各地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