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崇毅第二篇上书:责任到户的性质及其有关问题
摘要:1978年秋,肥西县在百年未遇的大旱胁迫下,大部分社、队实行责任到户(群众称为“包产到户”),使今年夏粮获得了增产一倍半的特大丰收。麦子由过去年产5000多万斤增加到1.4亿斤。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员群众,都在实践中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用这种生产方式,最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持有这种意见的,不光是赞成责任到户的干部群众,就是坚持不愿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干部,也不得不承认:“要想粮食‘陡升’,只有包产到户。”因此,普遍要求在农业集体经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中,也准许责任到户这一种形式存在。
一、广大群众的呼声
1978年秋,肥西县在百年未遇的大旱胁迫下,大部分社、队实行责任到户(群众称为“包产到户”),使今年夏粮获得了增产一倍半的特大丰收。麦子由过去年产5000多万斤增加到1.4亿斤。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员群众,都在实践中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用这种生产方式,最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持有这种意见的,不光是赞成责任到户的干部群众,就是坚持不愿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干部,也不得不承认:“要想粮食‘陡升’,只有包产到户。”因此,普遍要求在农业集体经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中,也准许责任到户这一种形式存在。
城市职工对此有何意见?今年7月,我去北方出了一次差,行程数千里。接触了许多在中央和外省工作的同志,大家对安徽都异常关切。听说肥西大旱之后获得了特大丰收,无不为之惊异!大家认为:既然责任到户能获得大幅度增产,就说明这种生产关系,适合基本上还使用原始生产工具的生产力,就对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有积极的作用。应当实事求是,公开宣布这种生产责任制合法化。
当然,也有些同志对责任到户是持怀疑和反对态度的。主要理由是认为责任到户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种议论的压力下,肥西县7月下旬一度曾准备将责任到户的田地,全部收回。群众抵触情绪很大。有个芮店公社书记王学洲,由于他这个公社今年夏收产量,竟由过去的60万斤一跃而为250万斤,他坚决反对收田,在开收回责任田的“磨屁股”会期间,他跑到县委和省委,奔走呼号,陈述责任到户对巩固集体经济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好处,要求继续搞责任到户。他的要求是根据实践经验和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提出的,省委和县委对此极为重视,并于8月上旬作出不要强行取消责任到户的指示,维护了广大农村社员日益高涨的生产积极性。
二、责任到户是走社会主义道路
责任到户,到底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我在肥西参观的时候,农民多次向我质问:“我们包产到户,田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庄稼是按国家计划种的,分配和积累也是按生产队统一核算单位进行的。大家劳动吃饭,又不剥削别人,粮食收多了,自己又不能出口到外国,还都是按规定的价格,统统卖给国家,这怎么叫走资本主义道路?”我以为,这个问题提的很对,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未听说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又靠自己劳动吃饭的“资本主义”。此外,就是有人不相信,责任到户能巩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肥西的实际情况,对此也作了有力的回答:芮店公社墩堰大队,多年想通电,想点电灯,就是没有钱。去秋实行包产到户,今年麦收后,一两个月就自力更生架通了10华里高压线路。这个公社还有个林场大队,是出名的穷队,年年吃回销粮,要国家贷款。今年夏天不但不要贷款,而且还了三、四千元的旧债。关于生产资金,山南区去年共向国家贷款68万元,今年只贷了15万元。实际上,今年山南全区生产投资达200万元,平均每户拿出了八、九十元。如果不是责任到户,社员就根本不愿也拿不出这笔资金。至于粮食分配,肥西县今年午季粮食征购任务是1000万斤,但到7月25日,已入库5566.3万斤,超额4倍多。卖粮的人,还是日多一日,忙得粮站里的人拉屎、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还有亲戚朋友找他们开后门卖粮,逼得他们没有办法。幸而上级在7月31日有个通知,自8月1日起,停收超购粮。这样才算勉强下了台。现在,肥西许多地方,集市贸易小麦,已由国家规定超购价格23元100市斤,自动降到18元100市斤。所以产生上述情况,据责任到户的山南区几个生产队的典型调查,1978年午季,每个社员分得的口粮一般都只有三、五十斤,而今年每人平均则收了三、四百斤麦子;家庭副业,今年以来,也增长了87%,家里吃、用不了,自然就要降价出售了。
凡此种种,都千真万确地说明,责任到户能大大地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并巩固了集体经济。许多社员说:照事实讲,责任到户,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
还有人认为:以户为农业劳动单位,是旧中国和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过的,我们搞责任到户,不象个社会主义的样子。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我们搞集体化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怎么能一味去追求形式?我们在50年代后期以及在“四人帮”猖獗时期,由于特别欣赏高级形式的集体经济,欣赏“大而公”,以为越大越公就越好,都曾彻底甩掉过以户为劳动单位的办法,而代之以各种形式的“大呼隆”的劳动组合,结果是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们的国民经济拖到了崩溃的边缘。由此证明:责任到户,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它同商品生产一样,已经不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形式,而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形式。这又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
华主席在五届二次人大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只要稳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保护和尊重社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是可以因地制宜地实行有利于发展生产、巩固集体经济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度的。我以为,责任到户,是可以列为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度当中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它随着当前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的调整和改革而产生,是很自然的,是有利于促进四个现代化实现的。
三、不必要的十大忧虑
自出现责任到户以来,有些不太了解农村情况的同志,有许多忧虑:
一曰:“只是一季丰收,不能证明责任到户的方式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我认为,这个问题,只有农民自己来回答,才最有权威。我在肥西参观的时候,许多基层干部和社员,都说责任到户,就是1961、1962两年安徽实行过的“责任田”。实行一季,增产一季;实行一年,就增产一年。农民直到现在,还把“责任田”称之为“救命田”。农民是经过反复实践而认识责任到户的好处的。前几年,四川有些闺女,因吃饭问题解决不了,千里迢迢,跑到安徽来找对象。我曾问过四川一位干部:“你们省素称‘天府之国’,何以搞到如此窘困?”他说:“你们安徽搞过两年责任田,喘过一口气,我们四川从1958年后,一直没有喘过气来。”这就是舆论对责任到户的评价。同时,还应当承认,1962年后,虽然对“责任田”大加批判,并全面回收,但有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是采取“瞒上不瞒下”的办法,实行小范围的责任制。这也是安徽农民认识责任到户好处的一个原因。
二曰:“牛力、水利不好安排”。官亭公社夏老庄生产队队长袁友和说:“责任到户,用牛、用水麻烦是多些,但能够解决。现在是集体经济,只要队干部安排合理,是不会出问题的。”果然,这个生产队和其他许多生产队一样,在今年用水、用牛十分紧张的双抢季节,也并未发生过纠纷。当然,极个别的地方,如安排不当,是会有纠纷的。有些人不赞成责任到户,就专找这一方面的个别现象,并加以夸大,这 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三日:“生产计划、远景规划不好安排”。其实,责任到户之后农民并没有脱离生产队的组织领导,凡是因地制宜,符合客观规律的计划、规划,农民是不会不执行的。问题是由于我们过去利用集体化这个方便,随心所欲地订了许多完全脱离实际的计划、规划,要农民去执行,结果大部分都不兑现,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因而使人民群众对 计划、规划失去了信心。如果订出的计划符合客观规律,能使劳动产生更多的成果,农民是讲求实际的,他们对能增产的计划,会比任何人都更认真执行的。至于那些主观主义的计划、规划,一旦发扬民主种田的精神,确实“不好安排”,但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用不着人们担心。
四曰:“抗灾能力薄弱”。集体农民确实比解放前的个体农民抗灾能力强,这是毫无疑义的。集体化以来,兴建了许多大水利工程,就是它的巨大成绩。问题是,责任到户的农民,并没有离开人民公社这个集体,正如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工人,并未离开工厂一样,它的土地、劳力和公共积累,生产队是可以统一使用的。它并没有妨碍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不应当把他们当成旧式个体农民,更不能把它与过去的单干户混为一谈。而且也决不能认为,集体规模越大,抗灾能力就越强。安徽农村集体化规模最大的时候,要算1958年至1960年,但伴之而来的却是空前未有的三年“自然灾害”,抗灾能力未见其强。与此相反,1978年,肥西确实遭受了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灾,但责任到户的区、社、队,1979年夏收却比最高年产量增产了两倍到三倍。抗灾能力未见其弱。许多农民说:“不怕百年未遇的大旱,就怕绑起来蛮干”。我认为,集体农民抗灾能力的强弱,主要看有没有一个符合客观规律的、能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政策。认为责任到户,抗灾能力就一定会削弱,这是没有根据的。
五曰:“劳力强弱不同,造成收入不平衡”。我认为,在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收入不平衡,这是正常的现象。在“大呼隆”年代,劳力弱的有“大锅饭”可吃,不思努力;而劳力强的,则因多劳而不能多得,不愿出力;以致造成生产和收入普遍下降。肥西实行责任到户,大量的事实证明,不但劳力强的一季得了过去几倍收入,而且我访问了几家劳力弱的。他们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收入。因此,绝大多数缺劳力户都赞成包产到户。大家认为,这也是当前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一个途径。农民常常说:“吃亏、讨巧都应讲在明处。”对于少数“五保”、“四属”,大家愿意在公益金里帮助他们,或者帮助他们代耕,但不愿大家一起站在地里混时间,更不愿不明不白地为别人干活。所以一搞“大呼隆”,大家就在一起糊,一糊就减产。“大呼隆”不能搞,一搞就误国害民,千万不能再干了。
六曰:“助长个人主义”。责任到户是适应当前生产力的水平,是发展生产的需要。生产发展了,使农民感到集体经济有奔头,越干越有劲,这只能是助长集体主义.决不是助长个人主义。过去由于吃“大锅饭”,有的队越搞越穷,有点技术和劳力强的社员,往往奔东走西,去找生活出路,这才真正是助长个人主义。
七曰:“影响四个现代化”。这是有些好心人最大的忧虑。但农民不是这样认识。他们说:国家搞四个现代化,需要大量粮食和农产品,我们购买现代化机器,也需要大量资金。责任到户,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正是促进四个现代化而不是影响四个现代化。有人担心现代化机器来了,一块一块土地不好种。农民们气愤地说:“谁向你们说过,我们包产到户,要包一辈子?”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凡事要从实际出发。现在农村绝大部分,都还是用旧式的工具和技术生产,我们研究当前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当然要从现实的条件出发。如果拿将来的机械化、自动化、电气化的农业生产力来确定今天的生产关系,岂不是还要自找苦吃?
八曰:“要防止暴富”。有人说,实行责任到户,怕有些农民“暴富”;薛暮桥同志关于城市就业问题的谈话发表之后,这些人又怕城市搞小集体的人“暴富”。这是很不必要的顾虑。在我们国家里,不准生产资料私有,不准放高利贷,不准人剥削人。一个人即使技术高超,劳力很强,又能发多大的财,就算能有极少数人在劳动中获得较多的报酬,积蓄一万,八千,充其量不过能盖几间瓦房、买一套新式家具,或再买部彩色电视机。这正是民富国强的表现,又有什么可怕?如果“暴富”指的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那自有法律制裁,与经济管理体制是无关的。还有一种叫做“大河有水小河满”的理论,很值得斟酌。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居于“大河”地位的,对“大河”考虑得较多,对“小河”有没有“水”,有多少“水”,容易忽略。而居于“小河”地位的,则有恃无恐,反正有困难,向“大河”伸手,对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大有妨害。去年肥西山南区种麦时,因土地龟裂,难度太大,开始群众都不积极,就是因为大家认为反正国家有粮救济,我何必急着去出力!后来责任到户,农民知道“大河”对“小河”不再实行“包干制”了,今后“小河”有水无水要靠自己干了,这才拼命生产。事实上,在自然界里,“大河有水小河满”是一种反常现象,而“小河有水大河才有水”才是正常的。只有八亿农民富裕起来了,人民公社制度才能坚如磐石,四个现代化的步伐才会加快,我们的国家才会无敌于天下。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说“小河有水大河满”,才比较现实和恰当。
九曰:“你说责任到户可以增产,为什么旧社会农民没有发财?”这个道理很容易明白:旧社会农民受地主和反动政府的重重剥削和压迫,当然不能致富。今天的农民受到人民政府和集体的资助和保护,加上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同样是以户为劳动单位,但其他条件已完全不同。我们天天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性质不同的事物,怎么可以类比?
十曰:“要实行责任到户,也要讲明是‘权宜之计’,不然,将来收不回来”。我以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一个过渡时期,在此期间,生产力处于迅速地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过程。为了适应这种变化,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也应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改革。我们实行某一项政策,时间有长有短,完全是为驾驭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就象驾驶员在行车中不断转动方向盘一样,根本不存在哪一个动作是长远之计,哪一个动作是“权宜之计”。责任到户是适应农业生产力当前发展水平的一种适当做法,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异端”和“邪路”。不论实行的时间长短,不能把它说成是“权宜之计”。至于包产到户的土地,将来好不好收回?安徽在1963年已有事实作了回答。那时农民明明看到土地收回后,又要“大呼隆”,又要减产,但农民还是默默无言地交还了土地。将来农业现代化机器来了,既可以减轻体力劳动,又可以增加生产,农民为什么还要坚持包产到户?哪一个人不懂得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众所周知,自从排灌机械以及粮食加工机械来了,农民不是自动废除了水车,自动抛弃了石磨和石臼么?把农民还当成保守的、不知好歹的愚民,这也是不必要的忧虑。
四、什么条件适宜责任到户
什么条件适宜责任到户?唯一的检验标准,就是看它是不是能够促进生产。凡是群众要求而又能够增加生产的地方,就应该实行这个办法。至于客观条件不适宜分户作业的规模较大的农、林、牧、副、渔生产单位和社队企业,当然应当根据具体条件采取责任到组或者专业队的方法。对具有特殊条件的,也可以大队或者公社作为核算单位来负责经营。但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实行责任制度,而且每一个具体的劳动岗位,都要落实到人。超奖减罚,不能含糊。这是按照生产力现有的不同水平办事的一种科学方法。要真正能够增产,就绝不能把以组或者以生产队为劳动单位说成是“大呼隆”;也不能把责任到户说成是为了“适应群众的觉悟程度”而采取的迁就办法。过去,我们把生产力水平弃之不顾,说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给生产造成过极大的破坏。这个惨痛的教训必须记取。
责任到户应该订一些什么制度?肥西县去年秋天在包产到户时,并没有事先就订出一套完善的制度,而是在严重旱灾威胁下,仓促行事的。我认为,由于各个生产队的具体条件不同,订的制度就不可能千篇一律。领导机关只能根据党的路线、政策在总的方面提出几条原则,以防发生重大的偏向。肥西农民直至今还在留念1961年搞“责任田”时,实行的“五统一”等项办法。归根结底,农民是最有实践经验的,他们也最了解要订哪些制度,才有利于发展生产。只要真正实行民主种田,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责任到户之后,社员的收入是会大大增加的。对生产队的干部,也应该有奖有罚。凡是生产搞得好的,就该受到奖励;凡是人为地把生产搞垮了的,就应该受到惩罚。怎样规定这些制度,也只能由社员和干部自己去订。
过去有一种错误做法,只要是“大呼隆”,就认为是社会主义,就断定它一定能够增产。结果,收不到粮食就在帐本子上加空头数字,大吹大擂。如果搞责任到户,首先就加你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你生产搞上去了,也把你当做偷来似的,不愿表扬你,也不替你总结经验,只是拉着架子搜集你“两极分化”的材料,然后来找你算帐。至于真正是增了产还是减了产,对国家和人民是有益还是有害,要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因为不影响他每月拿的工资、粮票,所以他一概不加深究。这是我们过去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挫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是前进还是倒退
还有最吓人的一条,就是有些人一听到责任到户,就说:“你这是‘倒退’!”这句话对不对呢?当然不对。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在目前的条件下,责任到户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可以增加生产,这就是前进。不能因为劳动组合由几百户、几十户在一起上工,改为一户人在一起劳动,就叫“倒退”。在革命战争中,我们的队伍是由游击队发展成正规军的。但为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我们的正规军也不止一次地化整为零,进行游击战争。这叫不叫“倒退”?当然不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乘车翻越一座大山,为了盘旋而上,驾驶员往往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把车子开向来的方向,坐车的不论贤愚,都知道车子还在前进。为什么在农业生产上就不明白这个道理?
还有人听到农民要求责任到户,就叹气说:“群众觉悟低了,思想倒退了。”这也不符事实。在战争年代,革命还没有胜利,农民就愿意把自己最亲的人送去当兵,把自己收的最好的粮食拿出来支援部队。为什么革命胜利之后,多受了30年党的教育,反而觉悟低了呢?不是的。现在农民敢于反映真实情况,要求责任到户,是想自己增加收入,更是想为四个现代化多生产大量的农产品,造福子孙后代。这是在“解放思想”之后,思想进步的一种表现,决不能叫做“倒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五届二次人大会议上决定:“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农业上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度”,这统统是沿着现实的道路,跨出勇往直前的步伐,并不是“倒退”!
肥西县不过是一个110多万亩土地的县,人口也不过73万。在部分地区实行包产到户,一季就多收了8000多万斤麦子,这在发展生产、促进“四化”上,是一件大事。我希望大家作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以便领导上做出决策,以促进农业生产大幅度的上升。
(1979年8月16日于黄山岩音小筑)
① 此份报告是上书中央的第二份报告,于1979年9月1日寄送中共中央,11月22日载于安徽省社科院主办的《江淮论坛》(内部文稿)第3期; 1981年4月编入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包产到户资料选》第一册; 并于1986年12月获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授予“安徽省1987-1985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