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
摘要:前几年,由于林彪、 "四人帮 "的干扰破坏和劳动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少地区和单位以各种名目,在国家计划之外招用工人和动用农村劳动力的情况相当严重,给国民经济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和后果.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扭转.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国发〖1979〗108号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前几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和劳动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少地区和单位以各种名目,在国家计划之外招用工人和动用农村劳动力的情况相当严重,给国民经济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和后果.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扭转.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同时,要通过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加强劳动计划管理,搞好城乡劳动力的统筹安排,挖掘企业劳动潜力,大力克服劳动力使用上的混乱和浪费现象,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
中共中央一九七七年四十六号文件指出:"近几年来,农村人口进城增加过多,职工人数增加过快.……城镇粮食销量增加过猛.这个问题必须切实解决.""对计划外用工,要进行清理,坚决压缩."近两年来,不少地区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对计划外用工进行清理压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许多全民所有制单位仍然使用着相当数量的计划外用工,这不仅浪费了劳动力,降低了劳动生产率,不利于企业整顿,而且也削弱了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不利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同时还影响城镇待业青年的安排.为此,今年要在已经清理压缩的基础上,再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二百多万人.现就清理压缩全民所有制单位计划外用工的有关政策问题,规定如下:
一、清理压缩的重点,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外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要结合企业事业的整顿,把压缩下来的计划外用工,动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1.地、市以上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外使用的来自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协议工、亦工亦农人员等,都要坚决进行清退,今后不得再使用.
2.未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动用的民工和城镇使用的农村建筑队、运输队、装卸队等,都要清退回农村去;经批准使用的,也要进行整顿,把多余的人员减回去.
3.县及县以下单位使用的计划外用工,也要认真进行清理压缩.县办企业使用的亦工亦农人员,县级主管部门用各种费用开支工资在农村使用的各种业务人员,农村公办学校使用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经过清理整顿后,要把多余的人员坚决减回去.农村供销社的计划外用工中的领导骨干和有技术专长的人员,经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继续使用.
4.地、市以上单位来自农村的劳动力清退回农村后,生产和工作确实需要的,应通过整顿企业劳动组织、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也可以组织城镇待业人员举办集体单位承担;县及县以下单位,把来自农村的劳动力清退回农村后,生产和工作确实需要的,经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可以补充城镇待业青年和上山下乡青年.
5.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也要按照上述精神,坚决进行清理.
二、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外使用的城镇劳动力,也要区别情况进行清理.
1.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家属工和其他城镇劳动力,要通过整顿企业劳动组织,挖潜调剂和扩散产品等办法,把他们从生产岗位上撤出来,由街道或企业组织他们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2.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一律送回原集体单位.用集体所有制指标招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职工,清退出来后,把他们尽量组织到集体单位.
三、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并责成劳动、银行、粮食、公安、工业、财贸等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地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这一工作做好.国务院各部门直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地方的部署,积极主动地把清理计划外用工的工作搞好.在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中,要注意从劳动政策、用工制度、计划管理等方面认真地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意见,加强劳动计划管理,搞好城乡劳动力的统筹安排,严格控制使用农村劳动力,以巩固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