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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性质和地位的争论

1979-01-01 09:42

摘要: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任务,指出,我国经济体制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的下放,扩大厂矿企业的自主权。改革开放一开始,理论界就对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展开讨论。1979年年初,在首都经济学界对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讨论中,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是认为当前的问题,并不是国家集中太多,而是国家集中不够。第二种认为当前的问题,的确是集中过多,但主要是中央集中过多,应当把权力下放到地方,让一个省或一个市有独立自主权管理企业。第三种意见认为当前的根本问题是企业缺乏自主权,不能发挥主动积极性。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任务,指出,我国经济体制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的下放,扩大厂矿企业的自主权。改革开放一开始,理论界就对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展开讨论。1979年年初,在首都经济学界对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讨论中,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是认为当前的问题,并不是国家集中太多,而是国家集中不够。第二种认为当前的问题,的确是集中过多,但主要是中央集中过多,应当把权力下放到地方,让一个省或一个市有独立自主权管理企业。第三种意见认为当前的根本问题是企业缺乏自主权,不能发挥主动积极性。

在讨论中,蒋一苇提出著名的企业本位论。他认为过去的经济体制是按“国家本位”来建立的。他主张“企业本位论”与“国家本位论”完全不同,主张以企业为基本经济单位,让企业在国家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企业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应当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也就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国家与企业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说到底还是利益关系。因此,国家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必然采取经济手段。它表现为多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制定经济政策;实行经济立法;制定经济计划;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和控制企业的经济活动。”蒋一苇的“企业本位论”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的,得到许多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的赞同,对此后企业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

与“企业本位论”相呼应,有的经济学家提出企业从算珠盘转变为能自动调节的经济组织的理论。认为必须改变企业依靠行政机关从外部推动,推一推,动一动,不退则不动的状况,使社会主义企业“自动化”。所谓企业自动化就是企业时时刻刻发挥主动性,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这一主张,同当时相当流行的认为企业应当是独立的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观点是一致的。

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等文件,并选择了首都钢铁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试点,拉开了企业改革的序幕。1980年6月,试点企业发展到6600个,约占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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