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摘要:1978年12月16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胡耀邦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同志在会上作报告。1978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社论,题目为《大力加强人民检察工作》。
1978年12月16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胡耀邦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政法部门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出发,抓好冤案、错案的平反工作,要做到彻底平反,善始善终。在处理现行反革命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时,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防止错捕、错判。
胡耀邦同志说,在当前我国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开展检察工作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要求检察干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调查研究。他要求大家,在工作中不要事事坐等上级指示,而是要解放思想,敢于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争先恐后地干革命。
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同志在会上作报告。他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大张旗鼓地处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典型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要坚决打击现行破坏活动,特别是要积极开展经济领域的检察工作,经济检察工作应当着重打击那些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
1978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力加强人民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