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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

1978-11-24 16:49

摘要: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安徽省委作出把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耕种,谁种谁收、不向农民收统购粮的“借地种粮”决策。“借地种粮”的政策唤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引发了一些地区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行动。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成为全国农村率先恢复包产到户,实行“包干到户”。实行包干到户的第一年,小岗村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村1966年到1970年五年粮食产量的总和。小岗村农民“包干到户”开启了全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为打破农村计划经济旧体制坚冰,推动农村改革找到了一个重要突破口。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当时著名的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形式予以肯定。到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中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推广。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安徽省委作出把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耕种,谁种谁收、不向农民收统购粮的“借地种粮”决策。“借地种粮”的政策唤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引发了一些地区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行动。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成为全国农村率先搞“包干到户”的一个典型。

小岗村位于安徽凤阳县城东南20公里一个海拔50米左右的丘陵岗地。1978年夏,由于大旱,村里20户人家100多口人,大多数需要讨饭才能活下去。中学毕业生严宏昌是当时小岗村少有的有文化的农民。他返回小岗村,并当选村干部(副队长)。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宏昌的带领下,在一张包干到户的字据上按下了充满悲壮意味的18个红手印。他们一致认为,要想叫大家不吵不闹,都有饱饭吃,就不能再维持原来生产队的模式,只有分开一家一户地干。他们决定立一纸文书,由严宏昌把大家的意思归纳起来,写道:“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缴和公粮,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然后,他把小岗村18户人家的代表悉数写出,大家逐一在自己的名字上捺上手印。这一纸带有手印的“契约”,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宣言书。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村1966年到1970年五年粮食产量的总和。联产承包责任制把生产队的统一经营与家庭的分户经营结合起来,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同产量密切联系起来,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和干活瞎指挥的弊病。小岗村农民“包干到户”开启了全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为打破农村计划经济旧体制坚冰,推动农村改革找到了一个重要突破口。

1980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在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了对于包产到户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并肯定了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尔后,包产到户作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地采用和推广。1981年1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中国农村生产队总数的1%,到同年6月增加到19.9%。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包产到户逐步演变为包干到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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