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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出“农转非”

1977-11-01 22:26

摘要:1977年11月1日,为规范户口迁移制度,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并第一次提出“农转非”的概念,即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农转非”的具体政策。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日渐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口登记制度与限制迁移固定下来。这一条例与以前及以后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在一起,共同构建起中国独特的二元户籍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正式确立,既是城乡居民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结果,也是城乡利益格局固定化的表现。1977年11月1日,为规范户口迁移制度,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并第一次提出“农转非”的概念,即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农转非”的具体政策。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拨乱反正,今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但是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并没有随之发生转型,户籍管理的基本方针仍然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严格控制“农转非”,二元户籍制度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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