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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

1977-08-09 10:53 人民日报

摘要:一九七五年三月,姚文元在他写的文章中,自我吹嘘说,这篇文章的一个任务是,对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如何产生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进一步加以分析”。他的结论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紧接着就表明,他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主要就是指...

一九七五年三月,姚文元在他写的文章中,自我吹嘘说,这篇文章的一个任务是,对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如何产生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进一步加以分析。他的结论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紧接着就表明,他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主要就是指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就是由他的文章传播开来的。

四人帮和他们的理论家们,为了给姚文元的谬论制造论据,硬说按劳分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是旧事物

他们说按劳分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因为按劳分配中通行着的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是资产阶级法权,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就有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中进行的。在这里,资本家和工人都是商品的所有者,资本家有的是货币,工人有的是劳动力。他们之间的买卖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但是,到了生产领域,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已经属于资本家所有,这里,工人在生产劳动中提供给资本家的劳动量,和资本家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的、相当于工人劳动力价值的劳动量并不是相等的。前者要比后者大得多。二者的差额就是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所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是受剥削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对社会提供的劳动,比他从社会得到的要多,仿佛工人也没有把自己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全部拿回来。就一个个工人说,他全部拿回自己提供的劳动量是不可能的,否则就成了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判。但是,从一个个工人所作的扣除,除了用来进行积累和再生产外,其余都是用以满足全体工人集体的和长远的需要。所以,就全体工人来看,他们给予社会的劳动量,最后还是由全体工人全部拿了回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工人是不受剥削的,这是没有剥削的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只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哥达纲领批判》,单行本,第13页)。难道资本主义社会里有这样一种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吗?难道资本主义社会里有这样的资产阶级法权吗?难道能把按劳分配中通行着的这样一种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看做资本主义的东西吗?

他们还胡说什么,按劳分配沿袭着资本主义的工资等级制度。王洪文胡说从内容上看,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也有

说资本主义社会里就存在着按劳分配,因而把社会主义的工资与资本主义的工资等同起来,是有意制造混乱,是对毛主席关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跟旧社会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的教导的公然背叛。

什么是资本主义的工资呢?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企图证明资本家对工人的全部劳动都以工资形式付给了报酬,从而否认剥削的存在。马克思批判了这种观点,指出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工人的劳动是在他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之后,在资本家的工厂里才开始的。那时,劳动已经属于资本家,不是他所能出卖的了。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当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存在工人劳动多可以多得这种情况。例如采取计时工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得到的工资就多;采取计件工资,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多,得到的工资就多。但是不论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都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根本不存在什么按劳分配。资本家采用这些工资形式,把劳动力的价格按照劳动多少付给各个工人,这样就造成一种假象,好象工人所得到的是他劳动的报酬。这就把工人的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都掩盖起来了。

社会主义条件下,也采取了工资的形式,但是工人的劳动力不是商品。社会付给工人的工资,也不是劳动力的价格。它的数量,不再受维持工人及其家庭生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的限制。在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和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多工资也多,劳动少工资也少,在本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一个没有剥削,一个有剥削。

按劳分配不是资本主义旧事物,恰好是社会主义新事物。它是无产阶级推翻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才产生的社会主义原则。它的实现,使劳动者人人都有按个人能力进行劳动和按劳动领取报酬的权利,使劳动者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大大发挥社会主义的劳动积极性。它的实现,有利于树立劳动光荣、剥削可耻,勤劳光荣、懒惰可耻的新风尚,对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思想是一个打击。所以对我们这个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来说,它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社会生产起着促进作用。

当然,在按劳分配的条件下,还存在着人们在富裕程度上的差别,人们还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对于这些缺点所带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我们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但是,这样一些缺点,只是同未来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分配方式相比而言的。它决不表明,按劳分配在现阶段已经是衰亡着的旧事物。只有到了按劳分配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的时候,它才开始衰亡。说现在按劳分配已经是衰亡着的旧事物,不是有意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又是什么呢?

姚文元阐述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的一大段话是一段奇文。奇就奇在逻辑混乱,概念庞杂,高深莫测。他打着阐述列宁和毛主席的教导的幌子,极尽歪曲之能事。他把商品制度和按劳分配混在一起,实际上,他集中讲的是按劳分配,其目的是千方百计地诋毁按劳分配。不信请看:他在文中作为产生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因提出来的是,资产阶级法权及其所带来的那一部分不平等。这里,不平等指的不就是按劳分配吗?在分配方面通过某种合法及大量非法途径占有越来越多的商品和货币,这里,分配方面的合法途径指的不也就是按劳分配吗?而非法途径不过是为了丑化按劳分配,因为紧接着,文中就把化公为私、投机倒把等现象看作是按劳分配及其所刺激起来的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等思想所带来的。揭掉幌子,驱开迷雾,文章的本来面目就呈现在我们眼前。姚文元实际上要说的是按劳分配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经济基础。在这里,他并没有提到什么限制。所以,他接着讲的如果不加限制,那就必然会如何如何,完全是一种障眼法。张春桥在一九七五年四月的那篇文章中就说得更露骨。他说,对按劳分配,即使加以限制,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诋毁按劳分配,说它产生资本主义和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正是这篇文章通篇的核心。

姚文元的谬论归结起来是:一、按劳分配会使少数人占有越来越多的商品和货币,带来不平等,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的现象;二、按劳分配会产生把商品和货币转化为资本和把劳动力当作商品的资本主义的剥削行为;三、按劳分配会刺激起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等思想。于是,资本主义和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就这样从按劳分配中产生出来了。

现在我们就来驳斥姚文元的所谓论据

姚文元说,按劳分配使少数人占有大量商品。这是非常荒谬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报酬,是为了满足个人消费的需要。他们并不占有任何商品。领取劳动报酬的工人和农民并不是商人。在我们的社会里,手中占有大量商品的人是有的。那就是少数投机倒把分子。但是,这些人用来从事投机倒把活动的货币,并不是从按劳分配的收入积累起来的,他们用来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商品,更不是用按劳分配收入买来的。用来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货币和商品,大量是通过贪污盗窃、打砸抢等非法手段积累起来的。这和马克思讲的原始积累的情况是很相似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设想,个别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可能用按劳分配得来的收入进行投机倒把。但是,这种人从事投机活动的规模决不可能很大。而且,他继续进行投机倒把的货币,主要是投机剥削的收入,而不是按劳分配的收入。

姚文元把通过合法途径,即按劳分配取得劳动报酬,和通过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打砸抢等非法手段侵占他人劳动果实混在一起。他这样说的目的,一方面是蓄意诋毁按劳分配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机倒把等非法的活动,使它免受人民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打击。

姚文元说,按劳分配及其所带来的那一部分不平等,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现象。所谓两极分化,不外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小商品生产的两极分化。这是指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条件下,少数人发财致富,上升为资产者,多数人贫困破产,沦为无产者。按劳分配所带来的那一部分的不平等,只不过是劳动群众在走共同富裕道路上发生的差别。这种差别和小商品生产的两极分化,完全是两码事。至于另一种两极分化,即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积累所造成的两极分化,一方面,资本日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广大工人日益贫困和破产。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没有的。否则,怎样理解毛主席关于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的教导?试问社会主义还有什么优越性?

姚文元说,按劳分配会产生把商品和货币转化为资本和把劳动力当作商品的资本主义剥削行为。这是胡说。货币转化为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要有这样的条件:第一,货币能够被用来购买作为商品的生产资料,包括机器、原料等等,并把这些生产资料作为剥削劳动者的手段。第二,要能够用货币在市场上自由地购买劳动力。那就是,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的劳动力,并且,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在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里,不存在生产资料的自由买卖。同时,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中,和他们所公有的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进行劳动,取得自己所需要的个人消费资料,没有必要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雇佣工人进行资本主义剥削的合法条件。

当然,货币转化为资本,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用货币去购买商品(主要是消费资料),然后出卖,从中牟利。那就是货币转化为商业资本、投机资本。这种情况,不需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因此,不受上面所说的那两个条件的限制。但是,这种转化也要有条件。在我们的社会里,不仅生产资料,就是消费资料也不允许私人任意买卖,进行中间剥削。这就是说,货币转化为商业资本、投机资本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从事这种活动,在我们社会里是非法的。由于在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社会上总还是有人要去搞这种非法投机活动。但是,只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严加管理,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掌握充足的货源,城乡、地区之间物价没有多大差距,这种投机倒把活动的范围是很狭小的,货币转化为这种投机的商业资本也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果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在某些部门、某些地区篡夺了党政领导权,投机倒把活动就会泛滥起来。象前些年,被四人帮搞乱了的地区,投机倒把盛行,货币通过这种途径转化为商业资本、投机资本的情况,是很严重的。但是,如上所述,这种转化为资本的货币,是剥削的收入,而不是按劳分配的收入。因而,这种转化与按劳分配毫不相干。

姚文元说,由于实行按劳分配,被这种物质刺激刺激起来的资本主义发财致富、争名夺利的思想就泛滥起来。这是栽赃。发财致富、争名夺利是资本主义思想固有的特征。张春桥那篇讲全面专政的文章中说:有的人满脑子资产阶级思想,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是新老资产阶级典型代表的四人帮的自画像。怎么能说是实行按劳分配带来的后果呢?
姚文元这个依靠按劳分配所得到的收入可以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高超的胡说,我们听起来并不陌生。马克思在研究所谓原始积累问题时曾讽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说,在温和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来就是田园诗占统治地位。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资本论》第1卷,《马恩全集》第23卷第782页)我国土生土长的资本家不是也一向喜欢吹嘘他们是如何劳动起家的吗?这种劳动起家说,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在我国的三反五反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早已被批判得体无完肤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劳动起家说都不能成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里,一个生产劳动者却能够靠按劳分配变成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岂非咄咄怪事!

按劳分配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不但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际生活中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四人帮先生们,你们大喊大叫地说,按劳分配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你们拿得出什么象样的材料,来作为你们的谬论的根据吗?一个也没有。事实恰恰相反。象王洪文和他的小兄弟们这种典型的新资产阶级分子,难道是由按劳分配产生出来的吗?完全不是。王洪文之流所以成为新资产阶级分子,决不是由于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领得了工资,而恰恰是由于他们利用他们所窃取的权力到处实行象原始积累那样的公开掠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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