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
摘要:陈光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曾以诸城国有企业改革“陈卖光”闻名全国,他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无偿转让产权、破产等多种形式,至1994年7日,全市288家乡镇办以上企业,有272家实现改制。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也正是在这一年,陈光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实践了国企改革的新思路,使诸城在全国一夜出名。
1991年,陈光调任山东诸城市长。1992年4月,按中央统一部署,诸城对150家市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审计,结果令人惊讶:150家企业中有103家亏损,43家已资不抵债。此番状况“逼”出了日后陈光引发争议的那场国企改革。
1992年10月,陈光领导班子对诸城5家企业进行试点改革。这5家试点企业涵盖了四种类型: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小型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
试点改制的第一家企业是始建于1970年的诸城市国营电机厂。最初,改革试点工作组推出两套股份制改造方案,但都遭到了职工的反对。职工自己提出了一个方案:企业净资产几乎是平均出售给每一位员工,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入股,由企业有偿使用。1992年12月,诸城市政府166号文件同意了此建议:将国营电机厂“卖给”厂内职工。于是,一场由陈光领导班子主导,职工自己设计方案的国企改革开始了。
那时恰逢中共十四大召开。正是十四大,拉开了包括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内的城市改革的大幕。十四大报告称,“股份制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积聚社会资金,要积极试点”“国有小型企业,有些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这成为陈光实施股份合作制的依据。虽然诸城“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的国企改革,是国企职工的自愿选择,但为了整个改革能够顺利进行,诸城市政府还做好了社保等配套体制的改革。从1992年4月到1994年7月,诸城288家乡镇以上的企业,有272家实现改制,其中210家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
为了避开“姓资姓社”的诘难,陈光将这种改革策略性地称为“股份合作制”,试图用“合作”淡化“股份制”。但一些人认为,把国有资产“卖”给职工,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由此,“陈卖光”广为人知,备受争议。有文章称他是“私有化的先锋”、“复辟资本主义的带头羊”。虽然陈光的改革一度引起了广泛争论,但正是他的大胆尝试,使他从一定意义上成为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先行者。
后来,中国人民银行派12个人来诸城查账,结果没有呆账、坏账。1996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经贸委、审计总署等9个部委官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来诸城调查后,宣布了调查结论: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此后,这一做法也得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肯定。至此,被冠上了“陈卖光”的诸城市长陈光才松了口气。
实践证明,“卖光”成了诸城的转折点。诸城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这个曾经较为落后的县级市,经济活力迅速迸发。自2001年以来,诸城GDP连续多年年均增速20%,吸引了美国泰森、沃尔玛、日本住友株式会社、伊藤忠等世界500强企业纷纷落户。诸城一跃进入中国百强县。诸城经验为“放活国有小企业”创造了经验。
陈光,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山东寿光人。1975年12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业余本科班毕业。
1974年8月-1976年11月任寿光县纪台公社下乡知青,县供销社办事员,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6年11月-1989年5月任昌潍团地委秘书;地委办公室秘书,潍坊市委研究宝城市经济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3年9月-1985年6月昌潍师专干修科学习);
1989年5月任共青团潍坊市委书记;
1991年10月-1997年6月任诸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潍坊市委常委、诸城市委书记(其间:1994年9月-1997年6月在山东经济学院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业余学习;1996年9月-1999年1月在山东经济学院统计与理论专业业余本科班学习);
1997年6月任菏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7年12月任菏泽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1年1月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4月任菏泽市委书记。
2007年3月当选菏泽市委书记。
2008年2月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
1994、1995年被中组部分别授予全国百名“人民好公仆”和百名“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著有《当代中国城市的改革与发展》等书。
2012年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陈光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职
2012.03-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