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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

1952-01-01 11:43

摘要:成立于1952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8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又于2003年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8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机关设17个厅、局、室,即: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经济条法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局、基本建设综合计划局、农林水利计划局、轻纺工业计划局、燃料动力工业计划局、原材料工业计划局、机械工业计划局、国防工业计划局、交通运输计划局、地区局、财政金融计划局、商业外贸计划局、外事局、科技文教计划局、干部教育局。

在 1982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对国家计划委员会与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的分工,作了进一步协调。国家农业委员会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撤销后,原由两委管理的农业区域规划工作和国土规划工作,交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承担。确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中期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平衡,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基本建设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1983年2月2日的通知,将原国家建委合并到国家经委的机构、人员及所主管的基本建设业务,改并到国家计委。即:基本建设综合局、设计管理局、施工管理局、重点建设局、重点建设二局、设计鉴定局和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成建制地并到国家计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改由国家计委领导。

1983 年 3 月 15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分工的意见。为了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两委共同研究,对技术改造计划的程序、方法作了具体规定。

1986 年 3 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农业区域规划工作连同农业区域规划局划归农牧渔业部管理。

直至 1987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是办公厅、行政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局、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计划局、工业生产综合

计划局、农林水利计划局、轻纺工业计划局、燃料动力工业计划局、节约能原汁划局、原材料工业计划局、机械电子工业计划局、国防工地计划局、交通运输计划局、地区协作计划局、财政金融计划局、对外经济计划局、商业外贸计划局、科学技术计划局、社会发展计划局、劳动工资计划局、经济调节局、国土局、外事局、基本建设综合局、设计管理局、施工管理局、重点建设局(能源工业)、重点建设二局(铁道、交通、邮电)、重点建设三局 (原材料工业)、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人事教育局、老干部局。

1988 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根据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组建新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在机构改革中,对国家计划委员会与各专业部在计划工作方面的分工;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分工;与能源部、农业部在农村能源工作方面的分工,都作了协调。

1989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战略物资尤其是能源、重要原材料以及交通运输的计划管理,加强对大型骨干企业的生产协调,加强全国的生产调度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生产委员会。其办事机构为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并将国家体改委企业体制司划归国家计委,也作为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同时,将原设在物资部的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及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改为国家计委归口管理,在生产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参与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物资分配计划以及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全国工交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地区及其骨干企业在生产、市场与运输中的重大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对能源、原材料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并解决相应的运输问题;指导企业管理,组织企业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参与工业产品的进出口审查;参与涉及企业生产的金融和物价工作,组织工交生产救灾工作;向国务院报告生产调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的主要情况;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990年 11 月 17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通知,经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1990年第9次会议审议,同意国家计委将工业综合一司分成能源、交通、原材料3个司;将工业综合二司分成机电、轻纺两个司;将消费市场司、经济调节司合并,改称市场物价司;将地区经济司、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司合并,改称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将产业政策司、长期规划司合并,改称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将体制改革和法规司改称政策研究室,同时担负委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机构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工业综合一司、二司面对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的十几个大行业,难以对各个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计划目标进行高层次的深入细致的研究,难以按照加强宏观管理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生产建设方面的平衡协调,不能适应当前经济计划工作的需要。

1990年 11 月 17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家计委设立培训司(实际上也是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撤销国家体改委培训司的通知,今后企业干部培训工作,由国家体改委划归国家计委承担。原挂靠国家体改委的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亦转为挂靠国家计委。

1990年末,国家计划委员会设28个职能司、局,即:办公厅、政策研究室、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生产调度局、企业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固定资产投资司、技术改造司、重点建设协调监督司、交通司、能源工业司、原材料工业司、机电工业司、轻纺工业司、农村经济司、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市场物价司、对外经济贸易司、国外资金利用司、财政金融综合司、社会事业司、国防司、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培训司、外事司、人事司、行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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