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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进

1926-01-10 12:03

摘要: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国家土地管理局。同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中共吉林省委常务副书记王先进从长春调入北京,出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掌管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管理与改革。也就是此时开始,王先进亲历见证了我国城乡土地管理制度的形成。

王先进,1926年生,1945年任小学教师,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参加过胶东、济南、淮海、渡江等战役。建国初期,先后在杭州市公安局任秘书、科长,中央办公厅警卫局科员、科长。20世纪50年代后期,先后任吉林省检察院副处长,中共集安县委副书记,哲里木盟外贸局局长,通辽县委书记,哲里木盟委副书记,吉林省农机局局长,通化地委第一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工作。同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中共吉林省委常务副书记王先进从长春调入北京,出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掌管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管理与改革。从此亲历见证我国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形成:1988年,《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法律原则。1990年国务院出台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的诞生,《宪法》中关于土地条文的修改,《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等等,这些标志着我国城乡土地管理事业的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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