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一苇
摘要:1978年,蒋一苇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同年底他被错划为“右派”的冤案得到平反。后任所长。
蒋一苇的主要学术观点是被人们习惯传称为“三论”,即所谓的“企业本位论”、“职工主体论”和“经济民主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究竟从何处入手的问题,理论界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蒋一苇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企业本位论”的观点。他认为,企业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企业必须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就像细胞体对整个生物肌体一样,只有经济细胞(企业)活了,整个经济肌体(国民经济)才会活起来。因此,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确立企业的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整套宏观的经济管理体制。“企业本位论”的发表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在1979年中央工作会议上被选为参考文件。中央草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采纳了他的这一观点,推动了全国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实际上体现了“企业本位论”的观点。而以后的改革实践也表明,增强企业的活力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中心问题。
1982 年初,他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林凌一起率调查组到首都钢铁公司蹲点,对“首钢”的经济责任制进行调查研究。他们支持“首钢”提出的向国家上缴利润实行递增包干的办法。他与林凌联名写成报告,建议中央与国务院批准“首钢”实行递增包干的试点,得到中央和国务院的同意。“首钢”实行承包制后效果十分显著。
除了“首钢”外,他还带领工业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二汽”、上海机床厂、成都量具刃具厂等10 个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他们集体编写并出版了《首都钢铁公司经营管理考察》、《第二汽车制造厂经营管理考察》、《上海机床厂经营管理考察》、《成都量具刃具厂经营管理考察》四部著作。这些研究成果深受经济理论界的重视,许多学者把这些著作看做研究国有企业的典型实例。
1982 年初,考虑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多集中在一些中心城市,确立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必须与中心城市政府各部门相配套,他与林凌一起选择重庆市为改革的突破口,联名向国务院写了《关于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几点建议》。这个建议获得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使重庆成为我国第一个体制改革试点与实行计划单列的大城市。
1984 年前后,蒋一苇深入“二汽”、“嘉陵”等企业集团,研究企业的横向联合与组建企业集团的问题。他提出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企业集团的建议,得到中央和国务院的同意。但他发现,企业集团最初是在“三不变”,即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所有制性质不变、财税上交渠道不变条件下组成的,只是一种松散的联合,不能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因此,集团要发挥整体优势,必须突破“三不变”的限制。他在研究了国外股份公司的组织经验后,提出用股份制的办法来解决突破“三不变”的问题。他认为,如果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就没有必要搞股份制;如果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者,就必然要搞股份制。只有实行股份制,才能实现企业间的资本联合。
1984 年,他去厦门考察,发现厦门只划了一小块地方作为经济特区,于是他建议把整个厦门都建成经济特区。这个建议得到了邓小平的同意。同年5 月,他去汕头考察,建议把汕头建成潮汕侨乡经济特区,得到汕头市领导的赞同和采纳。由于汕头市采取特殊政策,吸引了大批潮汕华侨回来投资,使汕头市经济迅猛发展。同年9月,他应邀参加上海召开的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会上他发言说,上海作为中心城市,经济的辐射作用很大,形成“两个扇面,一个枢纽”,其中一个扇面向海外辐射,另一个扇面向内地辐射,上海则是两个扇面的结合部。也就是说,上海不仅要把自己已有的先进技术扩散到内地去,而且还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也扩散到内地去。他的发言得到了上海市领导的重视,加快了上海市改革的步伐。
1991 年,为了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理论观点的正确性,他选择深圳无线电工贸公司作为改革试点。他亲自担任该公司企业委员会主任,对公司的各种体制和各项制度按照他的理论设想实行改革。该公司很快扭转了连年亏损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这件事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
蒋一苇:
蒋一苇同志,福建省福州市人,1920年2月14日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抗日战争时期当过航空机械士,后在广西大学数理系肄业。抗日战争时期至解放战争时期,在重庆参加地下活动,在党的领导下从事文化工作,先后主编《科学与生活》月刊、《彷徨》杂志等刊物。
194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重庆地下市委机关报《挺进报》编辑、《挺进报》特支宣传委员,1948年4月,《挺进报》遭破坏后,幸免于难,转移至香港,在生活书店(后合并到三联书店)负责科学图书编辑工作。
1949年3月到北京工作,主编《科学技术通讯》、《机械工人》等刊物。
1950年任科学技术出版社社长兼主编。
1952~1959年在第一机械工业部任《机械工业》编辑室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并兼任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常委兼宣传部副部长。
1959年,下放到郑州第二砂轮厂劳动和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1964年以后,在石家庄电机制造学校、河北省机电学院担任企业管理教学工作。
1964年,蒋一苇调到第一机械工业部所属的石家庄电机制造学校任财会专业主任。当时这个专业招收的是高中毕业生,是一机部教育司试办大专班的试点专业。蒋一苇亲自担任企业管理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组织编写教材,改革教学制度。他还对校办工厂的生产管理进行整顿,使校办工厂扭亏为盈,受到校领导和职工的赞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蒋一苇作为“老右派,新黑帮”受到批判和迫害。国家大政治环境如此,虽然蒋一苇先生受到学校师生的尊敬,但得到批判也是必然的,这固然不是学校所能左右的。
1969年从“牛棚”中放出来后被安排在校办工厂劳动,他仍坚持刻苦钻研马列主义著作,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他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撰写了一部约20万字的《企业管理概论)书稿。
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提出加强企业管理的整顿任务。蒋一苇带领部分教师冲破重重阻力、克服种种困难,为石家庄市机械工业系统培训企业管理干部。他们先后培训企业干部2000多人次,大大提高了石家庄市机械系统企业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
1978年,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先后任副所长、所长、并兼任经济管理出版社社长、《中国经济年鉴》总编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工业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教育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经济管理刊授联合大学副校长。他还担任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专业的兼职教授。
1979年,提出了“企业本位论”的观点,闻名国内外。
1985年,卸任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后,任重庆市社会科学院院长、《改革》杂志主编、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工业经济管理研修中心基金会会长兼研修中心管委会主任、深圳无线电工贸公司企业委员会主任。
1988年,被选为全国七届人大代表、七届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蒋一苇同志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从事企业管理的研究和教育工作。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一直活跃于经济改革的理论探索和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为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日以继夜、孜孜不倦、不遗余力地进行工作。他的一系列论著和观点,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蒋一苇的经济学思想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始终坚持了改革的方向;二是具有创见性,不人云亦云,不恪守教条,敢于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三是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把经济理论研究认识世界、揭示规律的功能,同指导实践、改造世界的功能结合起来。因此,蒋一苇同志的许多论著和观点,不仅在经济理论界有着广泛的影响,而且在实际经济部门和企业界也产生了很大反响 。
蒋一苇的主要学术观点是被人们习惯传称为“三论”,即所谓的“企业本位论”、“职工主体论”和“经济民主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究竟从何处入手的问题,理论界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蒋一苇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企业本位论”的观点。他认为,企业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企业必须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就像细胞体对整个生物肌体一样,只有经济细胞(企业)活了,整个经济肌体(国民经济)才会活起来。因此,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确立企业的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整套宏观的经济管理体制。“企业本位论”的发表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在1979年中央工作会议上被选为参考文件。中央草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采纳了他的这一观点,推动了全国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
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实际上体现了“企业本位论”的观点。而以后的改革实践也表明,增强企业的活力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中心问题。
1982 年初,他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林凌一起率调查组到首都钢铁公司蹲点,对“首钢”的经济责任制进行调查研究。他们支持“首钢”提出的向国家上缴利润实行递增包干的办法。他与林凌联名写成报告,建议中央与国务院批准“首钢”实行递增包干的试点,得到中央和国务院的同意。“首钢”实行承包制后效果十分显著。
除了“首钢”外,他还带领工业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二汽”、上海机床厂、成都量具刃具厂等10 个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他们集体编写并出版了《首都钢铁公司经营管理考察》、《第二汽车制造厂经营管理考察》、《上海机床厂经营管理考察》、《成都量具刃具厂经营管理考察》四部著作。这些研究成果深受经济理论界的重视,许多学者把这些著作看做研究国有企业的典型实例。
1982 年初,考虑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多集中在一些中心城市,确立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必须与中心城市政府各部门相配套,他与林凌一起选择重庆市为改革的突破口,联名向国务院写了《关于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几点建议》。这个建议获得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使重庆成为我国第一个体制改革试点与实行计划单列的大城市。
1984 年前后,蒋一苇深入“二汽”、“嘉陵”等企业集团,研究企业的横向联合与组建企业集团的问题。他提出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企业集团的建议,得到中央和国务院的同意。但他发现,企业集团最初是在“三不变”,即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所有制性质不变、财税上交渠道不变条件下组成的,只是一种松散的联合,不能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因此,集团要发挥整体优势,必须突破“三不变”的限制。他在研究了国外股份公司的组织经验后,提出用股份制的办法来解决突破“三不变”的问题。他认为,如果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就没有必要搞股份制;如果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者,就必然要搞股份制。只有实行股份制,才能实现企业间的资本联合。
1984 年,他去厦门考察,发现厦门只划了一小块地方作为经济特区,于是他建议把整个厦门都建成经济特区。这个建议得到了邓小平的同意。同年5 月,他去汕头考察,建议把汕头建成潮汕侨乡经济特区,得到汕头市领导的赞同和采纳。由于汕头市采取特殊政策,吸引了大批潮汕华侨回来投资,使汕头市经济迅猛发展。同年9月,他应邀参加上海召开的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会上他发言说,上海作为中心城市,经济的辐射作用很大,形成“两个扇面,一个枢纽”,其中一个扇面向海外辐射,另一个扇面向内地辐射,上海则是两个扇面的结合部。也就是说,上海不仅要把自己已有的先进技术扩散到内地去,而且还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也扩散到内地去。他的发言得到了上海市领导的重视,加快了上海市改革的步伐。
1991 年,为了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理论观点的正确性,他选择深圳无线电工贸公司作为改革试点。他亲自担任该公司企业委员会主任,对公司的各种体制和各项制度按照他的理论设想实行改革。该公司很快扭转了连年亏损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这件事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